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观山湖区2020年“五一”小长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892 成文日期: 2020-04-28
文 号: 观府发〔2020〕11号 发布时间: 2020-04-28 10:53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政策解读

文件图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观山湖区2020年“五一”小长假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观山湖区2020年“五一”小长假交通运输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五一”小长假将至,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线作战”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面加强“五一”小长假期间人、车(船)、路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和遏制交通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保一方平安、保社会大局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构筑平安交通、建立有序市场”为主线,坚持区级统筹、属地为主,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我区非法营运和整治交通运输秩序乱象,努力实现“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防恶性事件发生、严防交通瘫痪事件发生、减少各类投诉事件发生”的工作任务,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体系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二、整治范围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体系要求,各镇(街道)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责任,重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站点)、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以及百花湖水域等重点交通运输领域乱象进行打击。

三、整治时间

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

四、工作重点

(一)对全区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进行仔细排查,重点排查护栏、防撞墙、标识标牌等设置问题,完善警示设施。

(二)对贵阳北站和金阳客车站区域的相关站点、路段及地下停车场等易出现“黑客运窝点”、“黑票点”等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净化客运市场,为群众顺利、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全面维护观山湖区形象。

(三)规范百花湖水域营运船舶和自用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非法营运船舶、“三无”船舶等,切实维护百花湖水域运营船舶秩序。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2020年“五一”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观山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俊生(区政府副区长)

曾海鹰(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

马小海(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礼鑫(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阮云龙(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进(区公安交通管理分局局长)

付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大队大队长)

成 员:

邹玲(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彭艳(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丽(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鉴宇(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大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建陵(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王敏(朱昌镇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杨炯(金华镇政法委书记)

罗庆伟(百花湖镇副镇长)

张国群(宾阳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涵(观山街道办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杨长松(云潭街道办副主任) 

邵芝海(金阳街道办副主任)

胡军(世纪城街道办副主任)

丁宇(金华园街道办副主任) 

赵光友(长岭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阮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及时协调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行业或本辖区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作为本部门的负责人参与综合执法行动,打造“主体在镇(街道)、管理在行业、落实在村(居)、触角在组(小区)”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六、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观山湖区大队:在公安、交管等部门的配合下,重点协助做好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站点)、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以及百花湖水域等重点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和交通运输秩序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协助做好查处车辆、船舶后乘客的接驳转运,对构成非法营运事实的车辆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深化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对违反有关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经营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期间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整治,设置警示标牌;负责强化对客运企业、维修企业、水运企业的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及业务指导;负责统筹协调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及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做好客流预测,并根据客流预测和气候特点合力安排运力;负责客运计划和应急处置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向相关市、区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负责全区道路客运工作的统一管理、应急情况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我区2020年“五一”小长假期间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针对外籍车辆甩客、骗客造成滞留的旅客及时组织运力保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各道路运输企业节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客运企业、危运企业的安全隐患;负责做好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站点)、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以及百花湖水域等重点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和交通运输秩序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就医绿色通道。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对道路客运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行为等影响客运交通运输秩序现象的管治力度。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人员对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及周边区域喊客拉客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进行治理,对各类妨碍执法、暴力抗法和采取任何形式围堵冲撞执法机关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打击,深挖各非法营运群体幕后保护伞和组织领导成员并对具有涉黑涉恶及团伙性质的非法群体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等工作。

区交管分局:负责对贵阳北站、金阳客车站、公交站点、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路段的违停车辆进行有效查处;负责对重点道路和区域交通秩序防护和技防设施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负责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区内疑似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拦停调查。

朱昌镇:负责加强三角花园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组客窝点进行摸排,依法对各黑窝点的土地使用、非法经营情况(含黑票点、黑旅社、黑餐馆)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关停和查封取缔;要加强百花湖水域乡镇自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非法营运船舶、“三无”船舶等非法船舶的管控,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百花湖水域非法船舶进行摸排和整治;要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责”加强对辖区非法营运打击。

金华镇:负责加强甘井村、翁贡村、客车之家、诚智物流园区等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组客窝点进行摸排,依法对各黑窝点的土地使用、非法经营情况(含黑票点、黑旅社、黑餐馆)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关停和查封取缔;要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非法营运打击。

百花湖镇:负责加强五里桥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组客窝点进行摸排,依法对各黑窝点的土地使用、非法经营情况(含黑票点、黑旅社、黑餐馆)等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关停和查封取缔;要加强百花湖水域自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非法营运船舶、“三无”船舶等非法船舶的管控,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百花湖水域非法船舶进行摸排和整治;要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责”加强对辖区非法营运打击。

各街道:金阳街道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商房高地和碧海乾图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和治理;宾阳街道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贵阳西收费站周边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和治理;云潭街道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观山湖收费站周边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和治理;观山街道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火车北站及周边区域非法组客现象的管控和治理;其余街道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营运突出点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从事非法营运群体通过加入巡游出租车和合法网约车等形式得到合理正确引导。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认识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我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为立足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要精心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壮大整治声势,震慑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成效。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参与整治行动具体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交通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讲明违反交通秩序和从事非法营运的危害。通过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整治行为的氛围。

(四)严格纪律、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中,既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法规运用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罚标准统一、处置程序规范;同时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为违法违规者请托说情,坚决查处为违法违规者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等行为。对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直接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五)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常抓不懈,保持交通运输综合秩序的良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和汇报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情况,建立及时、畅通的信息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重大问题和案件,制定解决措施,正确进行处理。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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