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8〕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5-07 | 发布时间: | 2018-05-07 17:0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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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8〕4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办理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
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市生态文明委(市林业绿化局):
你委《关于报请同意向省林业厅申办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请示》(筑生态文明委呈〔2018〕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办理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
二、请你委尽快依法按程序向省林业厅报批。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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