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办理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 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18〕4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5-07 发布时间: 2018-05-07 17:00
文件有效性:

——————————

筑府函〔2018〕4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办理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

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市生态文明委(市林业绿化局): 

你委《关于报请同意向省林业厅申办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请示》(筑生态文明委呈〔2018〕1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办理开阳县第五中学迁建(金中中学地质灾害搬迁)工程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

二、请你委尽快依法按程序向省林业厅报批。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10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451.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8年5月5日 下午10:45
下一篇 2018年5月8日 下午10:48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