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8〕2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3-16 | 发布时间: | 2018-03-16 23:3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
筑府函〔2018〕24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6—2020年)的批复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呈请审批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筑国土资规请〔2017〕13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和“三项转型”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旱改水项目,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政策,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大力推进困难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助力脱贫攻坚,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少于62.37万亩,力争建成108万亩;补充耕地总量不少于1.17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4万亩,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11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0.63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0.03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模不低于0.33万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规模不低于0.21万亩;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规模不低于0.2万亩;确保完成为6500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优质农田任务。
四、各区(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做好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实施,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旱改水、土地复垦及精准脱贫等各项整治工作,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五、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10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