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5〕3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0-30 | 发布时间: | 2015-11-06 22:4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
蓝天保护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
筑府发〔2015〕3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蓝天保护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筑府发〔2015〕9号)作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原文件中第6页至第7页第五部分第1条中 “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企业,当年不得评为安全文明施工单位;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区域内的工程投标。”修改为“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企业,当年不得评为安全文明施工单位;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列入诚信‘黑名单’。”。
201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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