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人民政府联系贵安新区管委会工作负责同志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发〔2015〕2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07-22 发布时间: 2015-07-31 23:44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人民政府

联系贵安新区管委会工作负责同志的通知

筑府发〔2015〕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实际,为加强市人民政府与贵安新区管委会的联络对接,便于工作开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副市长钟汰甬同志负责联系贵安新区管委会工作。

20157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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