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发〔2016〕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8-10 | 发布时间: | 2016-08-10 19:33 |
| 文件有效性: | 否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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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2016—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十三五”期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高一格的扶贫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3〕2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贵州省“十三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府发〔2014〕2号)、《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一个目标,三个建成”的宏伟蓝图,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把贵阳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贵阳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
——坚持重点打造、连片推进的原则。项目实施要放在美丽乡村示范带、农业示范园区和景区周边,统筹考虑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打破区域界线,形成村与村、寨与寨、点与点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加大整合、城乡统筹的原则。坚持内外统筹协调。对内实行项目、资金、力量大统筹,大整合;对外上下联动,步调一致,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全方位支持。坚持把六项行动计划和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深度融合,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各区(市、县)要在主导好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行群众共建、共管、共用机制,保障农民利益。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区(市、县)为单位,因地制宜,突出生态、经济、实用价值最大化,科学编制建设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突出阶段性年度目标任务,分步有序开展建设。
——坚持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级统筹指导,区(市、县)为责任主体、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社区)负具体责任。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之主动参与项目建设。
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不让一个村寨漏网、不让一户农户掉队”的要求,以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带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以2016年度为基数,按照2017年、2018年、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部署“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工作,到2017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18年,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行政村全覆盖,自然村寨覆盖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市自然村寨全覆盖。用5年时间,着力打造300个以上市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100个以上省级单项示范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1.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要求建设小康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2016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7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9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8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2.6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4亿元;2019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5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2020年村以上项目总投资1.2亿元,村以下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近年“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管理局、市生态文明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按照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建设小康水。2016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下同)6万亩;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60亿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6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19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2.35亿元,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万亩,全面完成纳入国家安全饮水规划内的农村饮水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周边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有效灌溉,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市水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移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
3.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64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43亿元,完成5000户改造;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025亿元,完成923户改造,全面完成2016年核准的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库存量;到2020年累计完成10923户改造任务。小康房建设,按照“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亿元,完成10000户;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到2020年累计完成50000户。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小康房项目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农委等。
4.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到2020年,投入总计15.7622亿元,实现110千伏电压等级:新建、扩建及增容变电站19座,新增主变21台,新增容量1219.5兆伏安,新增线路320.13公里;35千伏电压等级:新增、增容及扩建变电站6座,新增主变8台,新增容量50兆伏安,新增线路46.94公里;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及改造配变1390台,容量256.99兆伏安,线路1164.5公里,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2302.78公里;农村智能电表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农村电网。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达99.9%,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98%,农村一户一表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供电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委、市规划局等。
5.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按照宽带融合、普遍服务建设小康讯。每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亿元,到2020年100%的自然村通电话和100%的行政村通宽带、网络,实现乡镇邮政局所全覆盖,实现村村通邮;69%的乡镇设立快递网点。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委、市生态文明委、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等。
6. 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188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96万人;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1亿元,计划覆盖220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8万人,累计受益114万人;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51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31万人;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28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7万人,累计受益148万人;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58亿元,计划覆盖3130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新增受益人口15万人,累计受益163万人。实现“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五化八工程”覆盖50%以上自然村寨和70%以上农村户籍人口,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移民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区(市、县)政府为项目建设主体,市交委、市水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调度全市六项行动计划推进情况,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对各牵头部门和区(市、县)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存在问题,强力推进创建工作。
市交委:负责牵头抓好小康路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水务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水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抓好小康电、小康讯建设工作,协调电力和通信企业做好小康电、小康讯项目建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寨和小康路村以下部分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按市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六项行动计划的项目资金进行调度和核拨。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参与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督查考核,将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计划,对本区域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乡(镇、社区)。
(三)加大资金投入。由重单一财政资金投入向重多元化资金投入转变,既持续加大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又积极拓宽和创新资金渠道,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
(四)强化政策支持。一是要保障项目用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庄空闲地、闲置地和废弃土地盘活利用,通过土地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各区(市、县)要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工作,提供建设用地,受赠新建公共体育设施的乡村应无偿提供实施项目建设用地。二是要减免相关费用。依法减免六项行动计划建设涉及法人相关税费,制定建设项目豁免管理目录。三是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六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涉及“5个100工程”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3〕15号)精神,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四是在乡镇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控执法机构,制定奖补政策,切实实现农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按照《贵阳市美丽乡村民居建筑图集》组织实施。
(五)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质量监管。市直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实施,全程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调整概预算、降低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要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审计部门要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加强工程管护。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共建共管”的长效管护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四是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工作调度。市直牵头部门要对六项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按月调度。加强行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管,严肃行政问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六)强化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工作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筑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办字〔2016〕9号)明确的职责和方式,严格落实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由市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督办督查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行动计划专项考核工作由市直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市直牵头部门要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量化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基本指标、分类指标和加分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
(七)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创建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八)注重五个结合。一是与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相结合。开展“百村示范”、“千村创建”,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由点扩面,形成层次分明、彰显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体系。二是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结合。优先考虑村级组织战斗力强、有村级集体经济的乡村,促进产业布局合理化、人口居住集中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发展集体经济。三是与农村“三变”工作相结合。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乡村,要率先推广农村“三变”改革经验,率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率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率先发展农业保险,为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土地、资金等保障。四是与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培育产业新型业态相结合。推动六项行动计划与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和示范小城镇深度融合,加强贵农网电商平台建设,强化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与大扶贫工作相结合。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在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精准扶贫。
(九)推进三个创新。一是创新融资运营,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文件精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二是创新建设理念,丰富建设内涵。各区(市、县)要在规划初期深入挖掘当地历史文化内涵、自然风光、农业产业基础等,变单纯的项目建设为基础设施改善、文明程度提升、商业价值突显、农民生活改善四大效益合一的新农村建设工程。三是创新品牌意识,打造生态贵阳美丽乡村新名片。要坚持改善一处基础设施、美化一个村寨节点、带动一方村民致富、创新一张贵阳美丽乡村新名片。
附件:1.贵阳市2016-2020年度“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
计划资金统计表
附件2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路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要求建设小康路,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程度,以改善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及提高道路安全通畅能力。拟在“十三五”期间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实施,总投资10.4亿元。
二、重点范围
以全市所有未达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相关设施水平指标要求的村寨及全市各区(市、县)的市县、县乡连接道路和“5个100工程”涉及的道路为重点,开展提等升级工作。
三、工作任务
——2016年计划建设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2.2亿元;
——2017年计划建设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2.9亿元;
——2018年计划建设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2.6亿元;
——2019年计划建设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5亿元;
——2020年计划建设小康路村以上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1.2亿元。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市、县)职责:为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本区域内项目策划、上报,协调落实县级资金的筹措,做好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门职责:负责统筹项目工可审批、综合验收工作,做好融资服务工作。
(三)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对市级部门预算资金按程序进行核拨,配合做好资金融资等工作。
(四)审计部门职责:负责项目招标资金审定和工程审计工作。
(五)国土部门职责:支持和指导各区(市、县)用足用好设施农用地、旅游设施用地等用地支持政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负责审查报批公路建设项目中确需转为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报件。
(六)督办督查部门职责:负责配合市交委对各区(市、县)、各市直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参与年终考核等工作。
(七)交通部门职责:负责统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的建立、年度目标制定;监督、指导各项目业主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目标;根据项目管理权限批复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实施方案;负责协调上级资金的按时到位并拨付市级以上项目资金。
(八)生态部门职责:负责协调项目环保手续等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6〕32号),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为成员的农村公路三年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由市交委牵头建立与市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各部门的协调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形成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拓宽融资渠道。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资金保障体系,市有关部门、平台公司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所属区(市、县)政府,通过区(市、县)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建设,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全额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视财力情况逐年加大投入,确保农村道路建设投资的常态化。
(三)抓好项目前期工作,适当超前进行项目建设。吸取以前项目建设的教训和经验,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与规划紧密结合,制定合理的建设标准,考虑我市山区地形,采用“不二不三”、“不三不四”的技术方案,坚持路基宽度往标准上限靠,甚至提高标准修建,对平纵等指标在困难地段适度降低,减少投资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强化质量监管,打造精品工程。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狠抓工程质量,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命脉”,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强化行业指导,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科学组织,精心管理,推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机制;加大项目储备,促进农村公路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和质量监管,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加大基层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控制能力;建立健全规划管理预警和调控机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五)分解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导,加强考核,确保目标完成。建立目标责任制,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为保证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由市督办督查局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规划执行过程监督管理,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按照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可在下一年度多安排项目;对进展缓慢、资金不到位的,下一年度不安排或少安排建设项目。
附件3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水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加快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未能覆盖乡村,存在部分耕地缺乏灌溉和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发展耕地灌溉面积30万亩,使适宜发展灌溉的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基本解决行政村周边100亩以上连片耕地的灌溉问题。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重点范围
贵阳市2016-2020年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范围:一是以扶贫工作为重点,结合贵阳市大扶贫战略,加快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二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结合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示范带、农业园区开展小康水基础设施;三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按照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原则,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农业生产环境脆弱的地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的区域。
三、工作任务
——2016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万亩。
——2017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7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万亩。
——2018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6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万亩。
——2019年,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万亩。
——2020年,发展耕地灌溉面积(含新增、改善、恢复灌溉面积)6万亩。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抓好小康水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和具体项目实施等工作,积极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加快改善、提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
(二)市水务管理局:负责牵头抓好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市级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和督促区(市、县)做好小康水项目建设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市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结合年度建设任务的推进情况,及时安排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资金筹措
到2020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0万人,发展耕地灌溉面积30万亩,估算需投入资金12.5亿元。其中:计划争取省级以上水利建设资金5亿元,市、县两级投入水利资金7.5亿元。以上资金按照“政府主导、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集中投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扎实推进全市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全力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小康水行动计划的投入,市、县应加大对小康水行动计划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使用资金,形成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建管体系。加快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小康水行动计划建设和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统管机构,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保障机制。
(四)形成发展合力。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解决我市小康水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沟通顺畅、密切合作、运转高效的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管理、保护水利工程的意识。
(五)严格绩效考核。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绩效考评,严格奖惩。将小康水行动计划纳入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级水利部门考核。
附件4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任务计划
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计划。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64亿元,完成5000户;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243亿元,完成5000户;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0.025亿元,完成923户,全面完成2016年核准的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库存量;到2020年累计完成10923户改造任务。小康房建设,从2016年起,按照“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2016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7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6亿元,完成15000户;2018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亿元,完成10000户;2019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2020年计划投入项目资金2亿元,完成5000户;到2020年累计完成50000户。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尊重农民意愿相结合。小康房建设应突出政府引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建房引导,提高小康房建设对农村社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注重培养新型农民、提升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加快农村社会发展;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赋予农民对小康房建设的参与权、决策权,让农民在参与和决策过程中建立自信、自尊,发挥首创精神;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统筹兼顾,整合资金。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切入点,统筹农村给水、道路、污水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村庄整治、农村污染治理、小康房建设等项目有效衔接,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危房改造整体效果最大化。
(三)强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将农村危房改造、小康房建设集中建房点与美丽乡村示范点相结合,各区(市、县)要认真探索农村集中建房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规划对土地开发的先导作用,推进农村住房从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转变。以规划为引导农民集中建房的先决手段,有效集中分散农户,杜绝乱搭乱建,整顿农村建房秩序,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各区(市、县)至少要有一个农村集中建房示范点(50户以上),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小康房建设,确保小康房行动计划出成效。
(四)房屋功能与基础设施相配套。小康房建设要围绕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大方、体现民族民俗特色,在房屋内部居住功能提升和改善的同时,注重与房屋周边路、水、电、讯、污水垃圾处理、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相配套,健全村寨文化、休闲、娱乐、健身、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杜绝房屋内空空荡荡、房屋外脏乱差的现象。
(五)尊重历史、突出特色。以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康房建设为载体,坚持统筹安排,坚持农村集中建房统一规划,坚持政府指导农户自建房;要“五注重”:注重传承民族风情,注重保护民族文化,注重保持村庄民族风貌,注重结合现代化元素,注重房屋功能提升和基础设施配套;要“三严”:严防千篇一律,严控大拆大建,严禁重复建设。切实尊重历史,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格局、历史文化建筑和乡村自然景观。
三、建设要求
(一)全面消除“两最”危房。各区(市、县)要按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切实保证“两最”危房户尽快得到最基本的安居保障,各区(市、县)危改办及乡、村两级,要首先组织和帮助完成“两最”危房户的改造任务,确保不漏一户。
(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参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信社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建〔2015〕26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对已竣工的农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必须全额兑付到农户,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推迟拨付、拒付、截留、挪用、贪污农户资金。
(三)精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科学管理信息档案。补助对象必须符合补助标准,详细摸清需重点帮扶的危房户底数。要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村镇建设管理平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农户档案系统”和“住房系统”)为平台,建立科学准确的农户信息档案管理机制和存量危房管理机制,已改造的危房要及时录入“农户档案系统”,同时要及时将其从“住房系统”中删除。各区(市、县)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和纸质档案建立工作。
(四)引导危改户树立科学的建房观念。一是要以解决困难农户危险住房为目的,创新改造方式,原则上一级危房拆除重建,二、三级危房维修加固,对于主体承重结构完好的一级危房,在确保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可鼓励农户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二是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以政府补助为主的贫困户一级危房,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新建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要求执行。为指导农户科学建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贵州省农村危房(贫困户)改造建设设计图集》,图集中包含40、50、60平米农房的平、立、剖图、施工图、造价测算表等。各区(市、县)可自行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下载,并将图集免费提供给农危改户使用。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改厕工作。
(五)多渠道整合资金。一是各区(市、县)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充分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农危改户建房成本。二是各区(市、县)要积极主动与金融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争取金融部门对农户自筹资金提供金融贷款支持。
(六)强化建房质量安全。各区(市、县)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对农房设计、选址、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程建设中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和竣工验收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逐户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七)强化信息公开。各区(市、县)要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电影下乡、村内宣传栏、制作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标准、危房等级评定标准、危改户贫困类别认定、政府补助申请程序及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同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力度,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
(八)加大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支持帮扶力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向贫困地区、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域倾斜。各区(市、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残联等部门形成良好配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优先改造,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对于即使享受政府补助仍无力完成危房改造的贫困户,所在区(市、县)及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发动村民,采取“亲帮亲、邻帮邻”、投工投劳等方式,帮助完成建房。
(九)小康房建设要适应现代农村生产生活特点,遵循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原则;满足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环保要求;蕴含历史文化传统的新建或既有农村房屋。小康房具有“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风貌协调、节能环保”等基本特征。
(十)小康房建设要根据房屋结构特点、村容村貌现状、农民生活水平等不同条件,将农村小康房分为改善型、普及型、提升型三种。其中,改善型小康房主要针对既有农危房改造,也包括部分新建农房,是在原有建筑基础上进行工程技术处理,达到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基本要求。普及型小康房在改善型小康房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设施与节水、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建筑材料与节材、环境与卫生等节能环保要求。提升型小康房在普及型小康房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风格与色彩、绿色建筑标准等应用要求。
(十一)加强图集使用。要根据《贵州省农村小康房建设指引》、《贵阳市美丽乡村民居建筑图集》要求,结合当地的小康房建设指引和建设图集,开展小康房建设,并充分体现当地村庄风貌和历史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
(十二)结合农房改厕、改圈、改灶“三改”工程。根据国家《农村改厕管理办法》和《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生产生活方式、民俗习惯、经济条件,合理选择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具备供水条件的应尽可能设置水冲式卫生间。所有小康房和农村集中建房都必须达到《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要求。
四、农村集中建房要求
(一)合理选点布局。农村集中建房点应择优选择重要交通及旅游景区沿线、“两高”沿线、“5个100工程”辐射带动的周边村寨、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寨进行建设,选点应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或劣质农地并避开地灾隐患地段,严禁占用良田好土和耕地。尤其是示范小城镇镇村联动确定的示范村,以及示范小城镇周边村寨,具备条件的应优先布局集中建房点。
(二)科学编制规划。统筹考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及周边区位条件,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统筹六项行动计划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精神,编制项目化清单的集中建房点建设规划,将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集中建房点规划要注重风貌协调,注重与周边山水自然条件相融合,避免出现“只见新貌难见乡愁”的现象。
(三)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应用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开展农村集中建房,整合六项行动计划及有关涉农资金,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产业扶持,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集约节约用地,方便农民生产生活。
五、资金筹措
小康房建设及农村集中建房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资金整合、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一是2016年,小康房整合项目农村住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市、区(市、县)匹配比例为37,2017年至2020年,小康房建设以各区(市、县)自筹为主。二是加强资金整合。县(市、区)政府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整合住建、发改、财政、民政、民宗、国土、农业、水务、扶贫、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统筹安排有关资金,尤其是2016年度贫困村小康房建设,要充分按照精准扶贫有关精神,对部分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在实施二、三级农危房改造或生态移民搬迁时,鼓励其按照小康房标准进行建设,避免重复投资和资金浪费;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水利、林地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四是支持有条件的村寨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对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寨,通过政府财力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小康房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五是发动社会募捐。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和支持小康房建设及农村集中建房工作。
六、组织保障
一是要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小康房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镇(乡)机构和资源整合后对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详细推进方案,确保小康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建为主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引导他们从完善使用功能向注重节地、节能、节材、节水转变,向注重安全、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转变。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按照“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责任到人,每月上报调度报告前必须检查不少于一次。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康房建设的指导、实施和检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建立一户一档资料,按月上报调度报表。
附件5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电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投入总计15.7622亿元〔注〕,实现110千伏电压等级:新建、扩建及增容变电站19座,新增主变21台,新增容量1219.5兆伏安,新增线路;35千伏电压等级:新增、增容及扩建变电站6座,新增主变8台,新增容量50兆伏安,新增线路;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及改造配变1390台,容量256.99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农村智能电表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农村电网。
注:数据源自贵州省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编制的《贵阳“十三五”配电网规划修编》(送审稿),目前已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审定,尚未取得批复,最终目标任务数以批复意见为准,下同。
二、工作重点
按照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高效利用、统筹协调的原则,以改善农村用电质量、提高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总抓手,以解决农网“卡脖子”问题为突破点,着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电网管理体制、农村电网电压质量提升”四大工程,强化农村供电服务基础管理,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电网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一)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按照“小康电”建设标准和要求,采取增加变电站布点、新建及更换输配电线路和新增输配电设备等措施,对供电能力不足的农村电网实施改造升级,解决现有变电容量不足、布点不够、线径过小等问题,提高电网供电能力,适度超前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到2017年,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99.811%,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小于16.56小时;到2020年,实现农村供电可靠率99.9483%,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小于4.523小时。
(二)实施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投资2.16亿元,完成全市72个中心村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提升中心村供电可靠性为中心,补短板、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加大中心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为中心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电力保障。通过中心村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到2017年底,全市中心村供电可靠性达到99.83%,电压合格率达到97.9%,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
(三)实施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推广“村电共建”、“省心柜台”服务模式,拓展交费渠道,创新交费方式。加快建设便民电费代收网点,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用电客户交费难问题,缩小城乡电力服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7年城乡居民半小时交费圈覆盖90%以上乡镇;到2020年城乡居民半小时交费圈覆盖95%以上乡镇。
(四)农村电网电压质量提升工程。2016—2017年全面开展农村低电压治理,努力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质量不高、低压用电“卡脖子”问题,到2017年底全面消除238台低电压台区问题,实现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97%;到2020年实现农村居民端电压合格率达97.9%。
三、工作任务
(一)2016年新建110千伏变电站7座,新增主变11台,新增容量550兆伏安,扩建及增容110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87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2台,新增容量10兆伏安,扩建及增容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35千伏线路;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471台,容量83.88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
(二)2017年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座,新增主变3台,新增容量160兆伏安,增容110千伏变电站3座,新增容量142.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407台,容量83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
(三)2018年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5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232台,容量44.42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
(四)2019年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座,新增主变5台,新增容量240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191台,容量27.78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
(五)2020年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40兆伏安,新建及改造110千伏线路;新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2台,新增容量20兆伏安,扩建35千伏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1台,新增容量5兆伏安,新建及改造线路;新建及改造10千伏配变89台,容量17.91兆伏安,线路;新建及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
四、职责分工
(一)贵阳供电局负责小康电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协调上级公司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按职责做好项目招标、物资采购、施工、验收、投运等相关工作,每月定期将小康电项目投资和建设情况报送市美丽乡村统筹协调办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做好全市小康电建设任务安排和推进情况的跟踪调度,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市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能为小康电项目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有关区(市、县)政府负责本辖区小康电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环节引发纠纷的解决处置工作。
五、资金筹措
经初步测算,2016-2020年实施美丽乡村“小康电”工程总投资约为15.7622亿元(详见下表)。其中50%由省人民政府向中央申请预算资本金补助,其余50%由电网企业自筹解决。
年份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总计投资金额
(单位:亿元)6.62753.40632.11252.22141.394515.7622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供电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建处、贵阳供电局计发部、基建部、有关区(市、县)电建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小康电计划的编制、上报、实施、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建处。
(二)建立定期协调沟通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实施小康电计划统筹调度的工作要求,市及有关区(市、县)电建办要加强与当地供电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当地小康电计划推进情况,同时就存在的阻工等问题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积极处置化解,确保工程项目有序顺利推进。
(三)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推行基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工序流程和工艺标准,提高小康电工程质量工艺水平,严格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提高配套电网设计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全面推开的原则,着力打造小康电示范点工程,支持电网基础条件较好、经济状况和政策配套较好的县、乡围绕规划建设、供电服务、运行维护三个方面,积极建设小康电服务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6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讯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实现行政村100%的宽带光纤接入,实现自然村100%通电话。
二、重点范围
贵阳市范围内的行政村、自然村。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为实施主体。
三、工作任务
2016年,实现70%的行政村光纤接入,实现99.5%的自然村通电话;2017年,实现80%的行政村光纤接入,实现99.9%的自然村通电话;2018年,实现100%的行政村光纤接入,实现100%自然村通电话;2019—2020年,进一步提升行政村光纤接入能力,提升自然村覆盖面积。
四、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负责施工协调推进工作。
(二)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工程立项、实施、验收及后期维护。
五、资金筹措
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预计投入1亿元人民币。
六、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条例》,全局统筹,长远规划。
(二)结合小康讯建设特点,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科学分工,落实责任。
(三)加强调度,做好协调推进。
附件7
贵阳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
建设—小康寨行动计划
(2016-2020)
一、工作要求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整合、创新推动、民事民办”的基本原则,将村内道路建设和小康寨行动计划统一部署,促进村寨、山水、田园、产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建设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宜居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2016年-2020年完成投资15.84亿元(其中村内通组道路、人行步道建设投资6.9亿元,村寨建设投资8.94亿元),围绕村寨路面硬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寨亮化、生活乐化的“五化目标”,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含通寨道路和村内人行步道)、农户庭院硬化、“三改三治”、垃圾收集、污水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文体设施、照明设施、公共厕所等项目建设,覆盖全市3130个以上自然村寨。计划建设村内道路(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10万户、77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55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1130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设施、60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80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村务宣传栏等便民设施建设、160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共3.54万台(套)。小康寨行动计划实施,要结合其他行动计划,优先投向贫困乡村,优先解决贫困乡村通寨道路建设。
(二)重点范围。继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示范工程。省级继续重点指导和帮扶我市已启动的2个省级示范县,市级继续重点指导和帮扶已启动的11个市级示范乡示范工程实施,县级指导和帮扶千村示范工程打造,2016-2020年每个省级示范县至少打造50个,每个非省级示范县至少打造20个(其中,市级示范乡打造10个,示范乡以外至少打造10个)。各级示范试点要在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禀赋好、带动能力强的建制镇及所辖村,集中力量,以点带面,形成“1+N”镇村联动发展格局,要与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文化名村等特色村寨建设相结合,连线成片建设。同时,要择优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示范村寨,丰富建设内容,提升小康寨内涵,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即:挖掘延伸价值链、文化链,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龙头企业带动发展三个动力,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区、景区连线连片打造,增强造血发展功能,建设景点化、绿色化、智能化、精致化、产业化、特色化“六化”升级版美丽乡村。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2016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20778户;实施29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11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226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12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22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安装25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7088盏。
(二)2017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20778户;实施29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11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226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12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22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安装25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7088盏。
(三)2018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20778户;实施29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11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226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12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22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安装25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7088盏。
(四)2019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20778户;实施29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11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226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12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22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安装25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7088盏。
(五)2020年,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人行步道);实施“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20778户;实施29个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11个行政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226个自然村寨污水处理;120个行政村的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建设;220个行政村的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安装250个自然村寨的照明设施7088盏。
(六)村内道路建设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农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改三治”及庭院硬化工程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垃圾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务管理局、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共厕所等便民设施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文体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文明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农委、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移民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资金筹措方案
(一)小康路行动计划村以下部分。2016年-2020年项目总投资为6.9亿元,资金主要筹集方式为:(1)通组公路项目计划建设,总投资6.3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4.1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及融资贷款资金2.2 亿元,资金由各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融资贷款资金等筹措。(2)通组公路项目计划建设,总投资0.6亿元,其中:上级财政资金0.4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及融资贷款资金0.2亿元,资金由各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融资贷款资金等筹措。
(二)小康寨行动计划。到2020年可筹集8.94亿元。2016年可筹措资金2.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0.9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及融资贷款资金1.2亿元;2017年可筹措资金2.1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0.9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及融资贷款资金1.2亿元;2018年可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0.9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0.68亿元;2019年可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0.9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0.68亿元;2020年可筹措资金1.5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0.9亿元,市、区(市、县)匹配资金0.68亿元;资金由各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融资贷款资金等筹措。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小康寨行动计划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推进责任。重点任务由牵头单位主抓,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小康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乡(镇)政府、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党委牵头、政府主抓、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小康寨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资源整合。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口申请中央、省支持力度,在中央、省财政对贵阳各项现有资金不减少前提下,力争有一定增长。市级各部门在接到中央转移支付或省级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后,要及时下达各区(市、县),为小康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小康寨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职能,按照“渠道不乱、管理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协调市直责任部门计划投入中央和省专项资金。
(三)强化方案编制。各区(市、县)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要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与其他五项行动计划项目相配合,与城镇化建设相衔接,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村产联动发展;要按照大扶贫战略行动的要求,项目优先投向贫困乡村,优先解决贫困乡村通寨道路建设问题。
(四)强化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群众自建机制,项目建设原则上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进行,除施工技术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的工程外,原则上由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建设或乡村组织施工队伍建设。建设所需酬劳及占地、拆迁等由群众自行商议解决,政府足额奖励补助物资,不向群众摊派集资;部门整合项目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建成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强化工作调度。进一步健全调度机制,落实县乡主导责任,通过加强指导、监督和培训,督促推动小康寨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调度统计口径不一致、漏统错统等问题,各级要加强调度数据的统计、审核和分析,做到准确、全面、真实反映小康寨建设推进情况。各地在推进小康寨中要注重美观、实用、节约,避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杜绝浪费现象。“十百千”示范工程和贫困村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情况,以区(市、县)为单位纳入每月调度范围,与小康寨建设同步推进。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小康寨行动计划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培育小康寨建设的内生动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小康寨建设的舆论环境和强大合力。
抄送:市烟草专卖局。
贵阳供电局、中国电信股份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公司贵阳市分公司。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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