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3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8-09 | 发布时间: | 2016-08-09 22: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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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3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贵阳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实施方案》(筑党办发〔2016〕11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新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其他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有关部门,部分在筑省直管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分别牵头负责分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和审议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协调解决推进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收集、整理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别明确一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五、启用印章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规定,刻制“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及“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启用。
附件:1.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启用印章(印模)
2016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水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移民局、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
附件2
启用印章(印模)(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委改革办。
市邮政管理局。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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