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发〔2016〕1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3-25 | 发布时间: | 2016-03-27 22:3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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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省、市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今年,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44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7件;省政协提案8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74件;市政协提案262件)。为确保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建议提案交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起步之年,是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关键之年。认真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就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密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拓宽思路,完善决策机制,实现科学、民主、法制决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过程;就是进一步维护、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
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阅读建议提案、亲自安排、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承办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避免重形式、走过场,特别是对一些难点、热点建议提案,要高度重视,带着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静下心思,沉下身子,邀请人大代表和提案者进行座谈,认真研究、集思广益、跟踪督办,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求真务实,提高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的方式进行全程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做到100%沟通,“零距离”接触,采取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协商,提高“面商率”(主办、独办、分办任务总数在1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面商率要达到100%;11-50件的,达到50%以上;51-100件的,达到30%以上;101件以上的,达到20%以上)。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办理中的指导促进作用,使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成为与代表、委员互动的过程,成为形成工作合力的过程。在对待代表、委员满意率上,承办部门要善于沟通,态度上切忌生硬,以免引起代表、委员的反感。对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牵头办理责任,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衔接,办理落实任务,会办单位要主动提供情况,履行应尽职责,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支持和帮助,切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落实率和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率。
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人大代表、提案者看到阶段性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对人大代表、提案者多次提出,但至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建议提案,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力争有实质性进展。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指导性的建议、意见,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政策制定及工作中予以采纳吸收。对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在建议提案办复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跟踪落实,兑现承诺;对留作参考的问题,主要看对所提问题是否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论证,是否向上级机关提出了工作建议,看哪些事项已具备条件解决,哪些事项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哪些事项仍然不具备解决条件等。同时,要将“回头看”结果通过座谈、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给代表、委员,已完成的报结果,在推进中的报进度,对因政策规定和客观条件等原因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实现良性互动。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进一步强化办理时限意识,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所有建议提案务必于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以正式公文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交办、承办、答复等各个环节要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内部督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加大全程跟踪督查力度,全面、准确地掌握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要重点做好初次办理“不满意件”的督办。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委厅字〔2015〕75号),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办理工作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无故拖延办理的承办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将相应扣分。
四、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为促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请各单位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筑府办发〔2015〕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建议提案公开工作,办理结果原则上向社会100%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提案者了解政府工作,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各单位公开情况已纳入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市政府对各单位公开情况将进行专项检查。
五、严格程序,规范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筑府发〔2013〕39号),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要求,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交办承办。2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预交办的通知》,截至3月17日,共收到市发展改革委等78家承办单位的反馈意见。经充分征求并综合有关承办单位意见后,市政府办公厅对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调整。请各单位一定要认真核对《2016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一览表》(附件1),确保不错办、不漏办。
(二)办理时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在接受任务后,于2016年5月10日前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承办建议和提案总数在30件以内的,于2016年5月31日前办结;承办建议和提案总数在30件以上60件以内的,于2016年6月30日前办结;承办建议和提案总数在60件以上80件以内的于2016年7月31日前办结;承办建议和提案件数在80件以上的,于2016年8月31日前办结。
(三)办理分类。办理答复类别划分为“A”、“B”、“C”三类,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
(四)办理答复。省级建议、提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重点建议、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和提案、市政协重点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办理落实,并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后,形成答复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形成答复意见,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市级代表建议和提案,除重点建议和提案外,由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办理意见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答复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单位名义正式行文答复;答复建议同时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委、市政府办公厅和代表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各3份(附电子文档),答复提案同时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各3份(附电子文档)。各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提案者的复文须附答复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3、4、5)。对人大代表、提案者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市人大选任联委或市政协提案委要求重新办理的,承办单位应于1个月内办结。
(五)办理总结。建议提案承办总数在5件以上的单位,全部办结后1个月内,将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体会、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总结,书面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附件:1.2016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一览表
2.贵州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贵州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4.贵阳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意见表
5.贵阳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1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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