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强资产资源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发〔2016〕1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3-24 发布时间: 2016-03-24 08:0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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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加强资产资源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加强资产资源资金归集管理使用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324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加强资产资源资金归集

管理使用的方案

为有效筹措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统筹好政府存量债务偿还工作,切实防控债务风险,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通过对政府性资产资源进行归集管理,实现资金的合理调度使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双紧”的新形势,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多措并举,多元筹资,为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提供有力的支撑。一是实现对政府性资产资源的有效经营、开发和使用。全面梳理全市现有的政府性资产资源,针对不同性质的各类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地进行开发和经营,实现政府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和高效使用。二是实现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资金筹集。通过对政府性资产资源资金的归集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投融资提供有效的物质支撑和资源配置,实现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确保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有序实施、高效执行。三是实现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有效防控。通过对政府性资产资源资金的归集管理,积极稳妥安排好全市存量债务清偿工作,强化债务风险预警,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归集范围

结合我市实际,拟归集的资产资源资金主要分以下三类:

(一)资产类。一是经营性资产。包括市政府配置给融资平台公司用于建设项目融资的经营性资产和做实偿债来源的经营性资产。二是特许经营权。市级特许经营权包含:地下弱电管沟特许经营权、污水及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其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户外广告收入特许经营权、风景名胜区的项目经营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可用于公开拍卖的部分小客车专段号牌指标配置权、现有市政道路临时停车位经营权、加油加气站经营权、道路(桥梁、隧洞等)冠名权、轨道交通运营收费权(含广告经营权和通讯、视讯、广播及地面以下空间物业开发经营权)等。

(二)资源类。一是收储的土地资源。二是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在内的其他资源。

(三)资金类。一是专项债券和专项建设基金。包含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新建项目资本金。二是PPP服务费。作为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用于PPP项目融资,纳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财政预算资金。三是上级补助资金。主要是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主要投向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中央本级建设等),以及用于部门自身建设的专项资金。四是土地出让收益。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两级土地出让分配办法的通知》(筑府发〔201448号),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用于债务偿还和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五是基金和其他融资。包括各种产业发展基金和采用基金及PPP等融资模式,通过财政性资金以杠杆方式撬动的社会资本。

三、运营管理

针对归集资产资源资金的不同情况,为更好地实施运行管理,发挥其最大效用,从归集、操作路径、管理和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分类规范。

(一)经营性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类资产。

1.经营性资产归集、操作路径和管理运营模式。目前我市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分布在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一是归属平台公司旗下的政府经营性资产,由市国资委牵头进行管理。对平台公司实施年终资产负债情况的新型考核模式,考核中将年经营性资产收益额与年建设项目偿债额两项指标有机结合起来。平台公司要根据自身财力及企业资金状况、财政收支情况和现有政府性债务规模,科学合理地提高政府经营性资产收益以偿还当年公司所负责的政府项目债务额度,据此制定年度收益目标,作为市国资委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二是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由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特许经营权归集、操作路径和管理运营模式。轨道交通、市域铁路、城镇供水、智能公共停车、城镇污水处理、城镇垃圾处理、教育、卫生、社会养老等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可通过特许经营的市场行为筹措建设资金,其操作路径为以下两种模式:一是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特定领域需要实施特许经营的,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二是已建成投运的项目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引入社会投资人实行购买、委托、租赁运营。针对特许经营权是未来PPP融资的必要前置要件,由市财政局结合政策和规定,梳理出贵阳市当前可利用的特许经营权,并分析测算特许经营收入,提出经营和统筹管理的意见和办法。未来PPP融资工作中,若出现特许经营权不足以满足PPP融资情况,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形式予以解决。

(二)土地收储开发资源。为更好实现土地开发收储,操作路径应按照四个步骤严格执行:一是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照“六统一”要求,各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按时编制上报计划后,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理有序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各区政府应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合理、有序制定目标,按照既定时限完成本区域地块“净地”开发相关工作。三是核算和管理土地开发成本。根据筑府发〔201448号规定,各区自行审计好相关地块的土地成本,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年终报市财政局备案,核算后的成本作为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核算依据。四是“净地”验收入库。储备地块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验收入库。

(三)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1.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归集、操作路径。市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好市级财力及用于偿债的资金。同时,每年需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以内安排年度PPP服务资金,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2.土地出让后的收益归集、操作路径。为实现土地出让后的最大收益,应按照以下程序严格执行:一是完善土地定价机制。根据《贵阳市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及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有计划地将储备地块资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属地政府等单位或部门综合考虑市、区两级债务及当期土地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合理制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并选择合适的“窗口”期挂牌出让。二是成本返还和土地收益分成。按筑府发〔201448号规定,进行成本测算及返还土地收益分成。

3.基金及其他融资归集、操作路径。鼓励政府各主管部门发起设立主要投资用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放、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性资金可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此外,可以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风险代偿补偿、绩效激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其他融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市投融委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和强化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重大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融资方案进行决策评估,审定全市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协调决策投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市属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等。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对辖区内的政府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梳理清查,并及时进行归集管理。

(二)提升管理能力,推动融资创新。按照偿债需求及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梳理各专项资产资源资金的归集路径,统筹管理好市级资产和资源两个专项池,利用和运营好市级资产资源,实现更多的现金流注入到资产池中。主动探索创新投融资工作,逐步建立良好的流入和支出机制,形成较为稳定的“资产、资源、资金”组成的资金池,解决我市建设和偿债的后顾之忧。

(三)加快人才培养,强化智力支撑。建立投融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与国内各大专院校建立人才培养与输送合作关系,对全市城建规划、金融贸易、招商引资等各类人才进行梳理备案,建立储备人才库和公平竞争的激励机制,为资产资源资金归集运营提供长期稳定的智力支持。

(四)坚持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摒弃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搞建设的做法,树立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和“经营城市”的观念,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和氛围,促进城市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流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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