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6〕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1-19 | 发布时间: | 2016-01-29 17:1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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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6〕9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
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成果的批复
市农委:
你委《关于贵阳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成果予以批复的请示》(筑农呈字﹝2015﹞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保供菜地红线划定工作成果》。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及《贵阳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好保供菜地的保护和建设工作。
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贵阳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办法》规定,做好被征用菜地的认定及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缴工作。
201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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