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 号: | 000014349/2020-4061668 | 成文日期: | 2016-01-30 |
| 文 号: | 2016013062519 | 发布时间: | 2016-01-30 15:16 |
| 发布机构: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观山湖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为推进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观山湖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陆小玲(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彭远祥(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曾鼎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砚飞(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冯 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庞 伟(区生态文明局副局长)
沈 兰(区民政局副局长)
敖 莉(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肖 荣(区农水局副局长)
周清云(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袁光智(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光林(区水利水电移民局副局长)
刘景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兴波(区流管办副主任)
黄碧祥(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廖启红(区地税局副局长)
赵 勇(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邓 军(百花湖乡政法委书记)
李 斌(朱昌镇政法委书记)
王 旭(金源社区政法委书记)
丁 宇(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生钱(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
刘春旭(逸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苏 琳(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邹 玲(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 键(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由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公安分局代章。
2016年1月29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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