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观山湖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办发〔2016〕10号)

索引 号: 000014349/2020-4061668 成文日期: 2016-01-30
文 号: 2016013062519 发布时间: 2016-01-30 15:16
发布机构: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观山湖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观府办发〔2016〕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为推进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观山湖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陆小玲(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彭远祥(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曾鼎中(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砚飞(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冯 强(区教育局副局长)

  庞 伟(区生态文明局副局长)

  沈 兰(区民政局副局长)

  敖 莉(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张庆敏(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 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 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肖 荣(区农水局副局长)

  周清云(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袁光智(区统计局副局长)

  宋光林(区水利水电移民局副局长)

  刘景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兴波(区流管办副主任)

  黄碧祥(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廖启红(区地税局副局长)

  赵 勇(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邓 军(百花湖乡政法委书记)

  李 斌(朱昌镇政法委书记)

  王 旭(金源社区政法委书记)

  丁 宇(金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生钱(金麦社区党委副书记)

  刘春旭(逸景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苏 琳(会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邹 玲(碧海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 键(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严信晴(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羽婷(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由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公安分局代章。

  2016年1月29日

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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