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21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1-13 | 发布时间: | 2015-11-27 17:4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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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210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商请支持贵阳市畅通工程二期
1.5环项目涉及铁路系统土地和房屋
征收有关问题的函
成都铁路局:
我市畅通工程二期1.5环(以下简称1.5环)项目是事关贵阳市发展、解决城市拥堵的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是省、市党委和政府高度关注,市民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有关项目建设任务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全市人民作了承诺。1.5环项目启动建设以来,前阶段得到了贵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衷心感谢!
1.5环项目南垭路(南明段)工程建设实施红线涉及征用贵局贵阳建筑段、贵阳土地房产管理所、贵阳南站、贵州贵铁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房屋5573.80平方米、土地1473.06平方,黔春路(云岩段)工程建设实施红线涉及征用贵局贵阳建筑段黔灵山仓库1168.72平方米及部分附属设施(使用单位为贵阳南车站)。有关工作得到了贵局贵阳办事处及各站、段的支持配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仍有土地签约主体、房屋产权性质和用途认定、被征收房屋移交等问题急需贵局明确。
一、1.5环项目南垭路(南明段)工程涉及的问题
(一)关于土地签约主体的问题。涉及贵局贵阳建筑段、贵阳土地房产管理所、贵阳南站、贵州贵铁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目前资产清点、评估、测算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的房屋征收已由贵局贵阳建筑段签订意向性协议,但由于土地征收签约主体未明确,无法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需贵局明确土地征收签约主体。
(二)关于房屋产权性质和用途认定的问题。以往我市在征收工作中涉及贵局房屋征收,均由贵局贵阳土地房产管理所对产权性质及用途出具有关证明后开展房屋价值评估工作。此次征收工作,贵局贵阳土地房产管理所称未得到贵局授权,无法对该项目红线内房屋产权性质及用途进行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需贵局授权有关单位负责该项工作。
(三)关于贵阳南站、贵铁物流公司被征收房屋移交问题。南明区征收局在与贵局贵阳南站及贵铁物流公司进行工作对接过程中,上述两个单位均提出未接到贵局关于被征收房屋移交的通知,至今尚未开展被征收房屋移交前相关准备工作(含办公用房搬迁、已转租房屋涉及的租赁户清退工作等),需贵局尽快下达对被征收房屋移交的书面通知,并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房屋移交有关工作。
二、1.5环项目黔春路(云岩段)工程涉及的问题
1.5环项目黔春路(云岩段)工程涉及需征用贵局贵阳建筑段黔灵山仓库1168.72平方米及部分附属设施(仓库使用单位为贵阳南车站)。云岩区政府经与贵局贵阳土地房屋管理所及贵阳建筑段进行对接协调,已依法按程序完成有关资产清核和委托评估、补偿测算等工作,现需贵局审核批准有关补偿方案,并尽快安排黔灵山仓库的停营转运相关工作,以便尽快完成补偿征收和被征收房屋拆除工作。
鉴于上述原因,现特致函贵局商请继续加大对贵阳市1.5环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明确被征收土地签约主体单位和对房屋产权性质及用途进行认定并出具有关证明的责任单位;二是对所属有关单位下达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移交的书面通知,并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加快开展房屋移交有关工作;三是请贵局加快审核批准涉及的补偿方案。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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