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20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1-12 | 发布时间: | 2015-11-27 17:4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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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207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贵阳市2015—2016年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实施〈贵阳市2015—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筑水建字〔2015〕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2015—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你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政府的对接,指导好有关工作,确保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
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应严格按照审批建设内容,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积极筹措落实县级匹配资金,按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局要督促有关区(市、县)政府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201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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