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贵阳市2015—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15〕20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11-12 发布时间: 2015-11-27 17:40
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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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207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贵阳市20152016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实施〈贵阳市2015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筑水建字〔2015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20152016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你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政府的对接,指导好有关工作,确保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

二、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各区(市、县)政府应严格按照审批建设内容,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积极筹措落实县级匹配资金,按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局要督促有关区(市、县)政府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2015111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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