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6-12-18’; |
| 发布日期 | 2016-12-1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6〕129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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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居民住宅火灾高发态势,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居民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明显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社区火灾隐患存量明显下降“四升一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 丽(县政府办副主任)
齐 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科禄(县综治办主任)
黄正高(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联系分管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齐峰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推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三、工作时段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16日前)。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工作目标。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等形式,对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2月底)。按照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创建工作,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三)评比验收阶段(2017年3月底前)。县公安、民政、综治部门按照《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附件1)联合对辖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进行验收,提前完成创建的,可提前申请验收。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创建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消防安全社区”牌匾,并纳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考核内容。
活动结束后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达标验收,直至所有社区全部创建完毕。
四、创建内容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要抓好《关于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公通〔2015〕52号)的贯彻落实,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要积极推动开发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手机APP等,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其中,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导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社区内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必须严格落实双人值班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民政部门要指导社区做好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确保微型消防站有办公、住宿等场地。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保安队员、民兵等组建微型消防站队伍,对老旧无物业且无保安队员的小区,成立由社区民警牵头、社区网格员、业委会成员为主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要确保每个社区一个微型消防站,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面积较大的社区,应争取每个住宅小区建一个微型消防站。综治、民政、消防部门要积极推动整合经费资源,帮扶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摩托车、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微型消防站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社区微型消防站队伍能胜任社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工作,切实发挥“一站三队”效能。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消防部门要指导各地社区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保养,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一是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消防水泵房、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应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督促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委员会组织增设基本的消防设施器材,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的灭火救援、逃生自救需求。三是大力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对居民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组织社区全体居民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大型消防集中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上一堂消防课等形式,帮助居民学习家庭火灾预防知识、火灾逃生自救基本技能,不断提升辖区居民自防自救能力。要组织辖区内公安民警、网格员、社区群干、业主委员会成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老旧无物业小区安保队员(含管理人员)、民兵队员等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通过消防知识技能培训、灭火逃生实战演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与消防专业力量联勤联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社区抗御火灾能力。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明白人”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常态化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建立消防教育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观摩、学习、体验。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重点对电缆竖井内强电、弱电系统进行排查,确保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等情况。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综治部门应实施书面警示,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二)创新举措,统筹推进。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开拓创新,将创建工作融入社区日常工作和居民日常生活中,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推动消防安全社区创建高效有序开展。综治部门、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纳入“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统筹推进。
(三)完善机制,确保长效。在创建过程中,要着眼长远发展,不断完善机制,通过强力推进,全面落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与社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全面提高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
(四)试点先行,宣传造势。龙岗社区服务中心、珍珠河社区服务中心要在1月底前至少培育1个创建试点。要将创建工作与其他日常消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意义,多维度、全覆盖发出创建活动倡议,形成强有力的活动舆论声势,适时公布创建工作成效,以媒体力量带动居民社区,以舆论氛围推动全民消防,努力提高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
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袁真秀;联系电话:13511977492)。一是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请于2017年1月8日前报送;二是自2016年12月起,每月22日报送《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7年3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1. 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2. 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修文县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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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
创建任务 |
验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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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 |
1.已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地区,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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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
查阅并核对消防安全组织相关人员信息,检查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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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严格落实双人值班制度。 |
现场抽查1个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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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 |
1.社区微型消防站有办公、住宿场所。 |
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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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保安队员、民兵等组建微型消防站队伍。无物业且无保安队员的小区,成立由社区民警牵头、社区网格员、业委会成员为主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 |
查阅并核对微型消防站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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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摩托车、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
查看相关车辆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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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传、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发挥“一站三队”效能。 |
查阅微型站工作记录,现场进行一次出动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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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 |
1.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社区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开展检测维保。 |
查看维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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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增设基本的消防设施器材,以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的灭火救援、逃生自救需求。 |
查看消防设施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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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
查看工作台帐,实地检查一名受关爱的人员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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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大型消防集中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逃生演练活动。 |
查看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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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辖区公安民警、网格员、社区群干、业主委员会成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全体工作人员、老旧无物业小区安保队员(含管理人员)、民兵队员等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 |
查看工作记录,现场随机对相关人员提问消防基本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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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常态化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
查看工作记录,实地检查宣传栏、宣传橱窗、楼宇视频等是否开展常态化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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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1.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
查看工作记录、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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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确保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 |
查看工作记录,实地抽查1处电缆井、管道井、电表箱,看是否堆放可燃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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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 |
查看工作记录,实地抽查1处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看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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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 |
查看工作记录,实地检查电动车停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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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规范修建充电桩。 |
实地查看已修建的电动自行车库(棚)、充电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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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等情况。 |
查看工作记录,实地抽查1个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看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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