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予出具贵阳发电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相关证明的函

文 号: 筑府函〔2015〕13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08-18 发布时间: 2015-08-21 22:22
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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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136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予出具

贵阳发电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相关证明的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阳发电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位于我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东侧,桃园路西侧的原贵阳发电厂旧址范围内,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585.6亩,规划建筑面积1790000㎡,项目预计总投资30亿元。其中,涉及城市棚户区改造298户,改造面积18722.97㎡,已纳入我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目前,贵阳保利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实施该项目,前期基本建设程序已办理完毕,并已完成房屋征收签约工作。因项目资金短缺,贵阳保利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5.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

为促进项目建设,现特致函贵厅,请贵厅给予支持和帮助,向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出具该项目相关证明函件。

             20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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