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13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8-11 | 发布时间: | 2015-08-21 22:2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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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131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
同意将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项目从
贵州省第二批PPP备选示范项目中撤回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工作安排,贵阳市财政局将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项目作为贵阳市第二批PPP备选示范项目上报贵厅。项目采取的PPP融资模式为: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的方式与社会资金方按一定股比分期投入资本金成立项目公司,再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和引入银团贷款,解决其余债务性资金问题。目前,与贵阳市轨道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社会资金方拟采取股权基金、股权融资方式进行投资,并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015年6月25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规定,对于PPP示范项目严禁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据此,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总行近日对PPP项目审批政策进行调整,不允许在PPP示范性项目中采用股权基金、股权融资等融资方式。如果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项目被批准为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将会对已开展的项目融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各资金方将会停止融资审批流程,资金将无法按期到位,从而影响到项目的开工建设。
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顺利到位和按期开工,恳请贵厅同意将贵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项目从贵州省第二批PPP备选示范项目中撤回。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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