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12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08-08 | 发布时间: | 2015-08-13 22: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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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129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花溪区水场堡水库
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的批复
花溪区人民政府:
你府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水场堡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的请示》(花府报〔2015〕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制定的《贵阳市水场堡水库实物指标补偿补助标准》。
二、你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土地被征收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你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偿,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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