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035973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4-15
  • 文  号:
  • 乌府办〔2022〕7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工作部门:

《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攻坚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乌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攻坚方案

为有序推进乌当区参与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工作,全面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贵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参与贵阳市创建工作,全区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得到大力提升,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党政同责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全程监管严格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创建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达85%以上,为谱写“强省会”新篇章打下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力争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和国家验收。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全力完成贵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乌当区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抓好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十届市委常委会第245次(扩大)会议上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乌当区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紧盯关键指标短板,对标对表加快专业队伍建设、执法装备建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严厉查处投诉举报和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治理、食品销售环节和餐桌治理。全力抓好农贸市场、明厨亮灶、冷链物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治理。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严把食品安全“六道关口(产地环境安全关、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安全关、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食品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健全食品安全治理“八大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治理能力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食品产业发展支撑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十大行动(风险评估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食品生产“小作坊”提质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厉行节约遏制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二)全面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指标任务)》。全面落实党政同责,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成员单位定期调度,研究细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开展风险监测,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粮食安全,强化过程监管,加强食品抽检,严格执法办案,强化集中整治,促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知晓率、支持率达85%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三)发挥资源优势,突出乌当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一是结合“双创双安”示范创建,精心打造乌当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库两平台”(农产品主体信息大数据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认定平台)。二是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检测,精心打造乌当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餐饮服务智慧监管。三是结合区委区政府2022年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建设,精心打造乌当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等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快速检测室,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云端监管模式。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各乡(镇、街道),区食药安委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巩固提升。加强创建宣传,形成创建浓厚氛围,开展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指标任务自查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

(二)省级初评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对前期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抓好整改提升。按照市食药安委要求,充分作好省级初评各项工作准备,加大创建氛围营造,开展印证资料收集整理、现场检查点位和领导访谈准备等工作,高标准迎接省食药安委初评,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初评。

(三)国家验收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按照省级初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市食药安委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乌当实际,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提升。进一步巩固各项业务指标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印证资料收集整理、现场检查点位和领导访谈准备等工作,高标准迎接国务院食安委验收,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形成合力。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兼顾,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标准抓好创建工作指标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机制,突出实效。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完善政策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突出重点,积极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多方协作,全面推进。区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助推乌当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乌当区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五)强化督查。区创建办要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建立常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对创建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无故未完成创建工作指标任务的,影响乌当区评价验收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乌当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朱快春(区政府副区长)

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杨东华(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主任)

徐振海(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政府办副主任)

勇(区政府办副主任)

宋延锋(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督办督查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乌当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科技局、区供销联社、区机关事务局、区科协、团区委、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食药安办),负责创建攻坚工作日常事务,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区政府食药安办主任)高伟同志任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区政府食药安办副主任)秦士祥任副主任。创建攻坚过程中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创建办的日常工作事务,从区委宣传部、区督办督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宣传和氛围营造、督办督查、资料收集、现场点位部署、领导访谈筹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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