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4〕2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03-03 | 发布时间: | 2014-04-30 18:1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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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4〕29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
清镇市麦格乡梨树桠铝铁矿山(一期)
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批复
市生态文明委(林业绿化局):
你委上报的《关于报请同意向省林业厅申办清镇市麦格乡梨树桠铝铁矿山(一期)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请示》(筑生态文明呈〔2013〕561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关于办理清镇市麦格乡梨树桠铝铁矿山(一期)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意见。
请你委尽快依法按程序向省林业厅报批。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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