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2〕7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2-09-28 | 发布时间: | 2012-11-09 21:5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阳市创建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通知
筑府发〔2012〕7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人员发生变化,为继续强力推进创模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部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 刘文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 邹 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帅 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张 彪(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赵继红(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萌(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福菓(市教育局局长)
胡永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康克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春雷(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俞 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通管理局局长)
胡晓刚(市监察局局长)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张海涛(市财政局局长)
杨 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林 刚(市规划局局长)
钮力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 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贵蜀(市农委主任)
左章超(市水利局局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肖 进(市卫生局局长)
罗恩华(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曾明强(市城管局局长)
彭显华(市统计局局长)
韦鸿宁(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王建忠(市国资委主任)
魏燕飞(市安监局局长)
先清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付 涛(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田 平(市人防办主任)
王晨光(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孙华忠(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局长)
康 志(市直机关事务局局长)
姚元怀(市工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绍雪(团市委书记)
朱 勤(市妇联主席)
张 毅(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尚 春(贵阳供电局局长)
金建平(市爱卫办主任)
莫 惹(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丽霞(南明区政府区长)
向子琨(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代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政府区长)
李 瑞(清镇市政府市长)
蒋志伦(修文县政府县长)
钟 阳(息烽县政府县长)
马 磊(开阳县政府县长)
张海波(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徐 昊(高新党工委副书记)
曾文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 军(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 勇(市水利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帅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环境保护局明确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业务强素质高的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创模具体工作。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任务: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全力开展各项创模工作,力争我市创模工作“争二保三”目标成功实现。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见《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2—2014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委厅字〔2012〕165号)。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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