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2〕2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2-04-25 | 发布时间: | 2012-04-25 17:0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
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2〕2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和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现将《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责任分解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责任分解落实方案》)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未列入责任单位的业务关联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落实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快速高效推进;要将各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加强考核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需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的,要深入开展调研,抓紧出台实施;需要国家和省支持帮助的,要积极主动做好汇报争取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要落实项目资金及投资计划,全力以赴争取尽早开工并建成发挥效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结合工作推进实际,采取专题督查、专项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适时开展督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市督办督查局要将196项工作和“十件实事”分别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半年及年终考核;对各项重点工作实行全程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具体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定期进行通报;对没有达到进度要求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催办,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活动,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做好信息反馈
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按时做好目标任务进度反馈报送工作。请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分别于每季末25日前,将涉及本单位的工作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反馈至市督办督查局目标办(联系电话:7988173、7989659),由市督办督查局对各项工作信息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附件:1.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略)
2. 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责任分解表(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目标 责任分解△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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