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6〕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6-01-27 发布时间: 2026-01-27 16:05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

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6〕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打造人才服务平台,做优人才园区,加快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贵州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89号),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包括贵阳人才大厦核心园区、贵阳高新区分园区、贵安新区分园区,以下简称产业园)。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依法登记,并在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正常经营,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诚信守法经营,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提升园区服务能力。每年投入最高300万元的产业园发展经费,支持园区建设发展、提升运营服务水平。

(二)场所租金减免。根据入驻机构经营发展情况,提供相应办公用房,自入驻之日起5年内免收办公用房租金。

(三)支持举办行业活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赁产业园配套场地设施开展行业交流、培训提升、人才交流等活动的,每年可享受4次场地租赁免费服务,超出次数按50%减免收取场地租金,并根据活动成效给予最高3万元补助。

(四)参会参展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国家级、行业区域联盟交流活动,按照300元/人/天给予补贴,每家机构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给予参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的展位费补贴、50%的展位装修费补贴,同一机构每年最高20万元。

(五)创新贡献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新兴业态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创新研发或取得创新成果,经认定,根据贡献程度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六)促就业、稳就业贡献奖励。鼓励园区机构为贵阳贵安企业输送务工人员,帮扶重点就业困难群体(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每年结合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履行稳岗拓岗社会责任等方面对园区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七)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筑。对人力资源机构促进高校毕业生留筑就业创业超过100人的,每增加一人给予150元奖励,同一机构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八)支持标准化建设。对牵头制(修)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地方标准的社会组织或园区机构,经认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

(九)支持企业上规入统。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规上企业,对首次被认定为规上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

(十)以企引企奖励。第三方机构引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产业园的,按规定给予第三方机构最高一次性奖励每户5万元。

(十一)人才引进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到贵阳贵安创新创业的人才,在三年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引才机构最高20万元、5万元引才奖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产业企业成功引进符合《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的人才,按照正高级职称6000元、博士(高级技师)4000元、硕士(副高职称人才、技师)2000元、本科(高级工)1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产业人才引进奖励,每个机构每年最高20万元。

(十二)人才服务保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按相关政策享受薪酬补贴、安家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发放筑才卡,持卡享受住房保障、医疗健康等服务保障。

(十三)办公生活配套保障。统筹产业园公共服务职能和场地设施,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证照审批、税务、金融、就业、社保、人才、停车场、餐饮等配套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在贵阳贵安区域内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由产业园(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本措施中人才引进奖励由市级人才资源开发经费和引才单位所属区(市、县、开发区)财政按6∶4承担,其余政策措施所需资金由产业园管理部门同级财政承担。

(三)产业园管理部门对照本措施拟定具体申报操作手册,为入驻机构提供政策申报,该政策条款有重叠的,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同一机构在一园三区范围内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支持中国贵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79号)文件同时废止。具体解释工作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期间若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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