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4〕5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4-08-09 | 发布时间: | 2024-08-21 16: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贵阳贵安
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冉 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 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牟克林(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吴劲松(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
陈 薇(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雪(市农业农村局督查专员)
谭永红(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
陈本厚(市水务局副局长)
胡 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 强(市交委一级调研员)
龚 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向 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徐先文(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王 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 艳(市科技局副局长)
邓发权(市应急局副局长)
蒋春光(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杨正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罗 松(市气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气象局,牟克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不再另行行文。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盖章时由市气象局代章。日常工作由市气象局负责。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定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统筹规划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3〕23号)及《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州省气象局共同推进贵阳贵安“强省会”气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各项任务。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气象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区(市、县)、有关部门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向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按照“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形成的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责做好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组织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工作推进中遇突出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二)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阳贵安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23〕23号)职责分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气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按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区(市、县)、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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