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23〕2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3-04-17 | 发布时间: | 2023-04-26 16:09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
分解表》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3〕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制定推进计划,认真填写附表(附件2),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7∶00前送市督办督查局汇总(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请一并发指定邮箱gydbdcjmbb@guiyang.gov.cn;联系人:黄树芳;联系电话:13158041105)。市督办督查局将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对未达到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形成负面清单,采取预警、通报等方式督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2.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分解表(样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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