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3〕2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3-04-17 发布时间: 2023-04-26 16:09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

分解表》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3〕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季度制定推进计划,认真填写附表(附件2),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7∶00前送市督办督查局汇总(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请一并发指定邮箱gydbdcjmbb@guiyang.gov.cn;联系人:黄树芳;联系电话:13158041105)。市督办督查局将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对未达到工作任务进度要求、工作质量严重不达标的,形成负面清单,采取预警、通报等方式督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附件:1.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2.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分解表(样表)

筑府办函〔2023〕29号附件1、2.docx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2372.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观山湖区线上零工市场服务平台认定评审结果公示
上一篇 2023年4月26日 下午3:45
下一篇 2023年4月26日 下午5:5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