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1〕7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1-10-09 10:5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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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1〕7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

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9号)和《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发改交通〔2021〕55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李睿副省长9月9日《在全省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负责、路地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防控突出风险,整治重点隐患,建立长效机制,高质量推进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及视域净化工作,积极营造安全、规范、整洁、有序、优美的铁路沿线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治理、综合施策,切实压实铁路安全综合治理责任,大力整治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积极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全面消除铁路沿线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营造属地政府与铁路部门齐抓共管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持续减少因沿线环境问题引发的铁路行车安全事故的目标。因地制宜开展沿路房屋风貌美化、沿线周边绿化净化,力争到2022年1月底,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隐患除、环境净、面貌新”的工作目标,充分展现“森林城市避暑之都”魅力城市形象。

三、责任划分

坚持“路地结合、市县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承担本辖区内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外涉及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完成铁路部门排查后移交安全问题的整治任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非铁路产权铁路专线所涉及的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铁路权属关系由相关政府为主体,组织相关权属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铁路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对照综合整治任务,承担相对应的行业指导督促责任,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铁路部门移交的58处重点隐患整治

经铁路部门排查,贵阳贵安范围内涉及铁路沿线58处重点安全隐患问题,其中,贵安新区1处、云岩区2处、南明区12处、观山湖区1处、花溪区37处、白云区2处、乌当区3处(详情见附件1)。其中,涉及违法堆放、硬飘浮物、轻飘浮物问题的,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涉及违法施工问题的,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涉及非法过道问题的,相关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进行调研,了解群众出行需求,找准问题根源,积极与铁路部门对接,尽快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请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工作推进情况报送,于每周五15点前将本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交委牵头统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路部门等部门配合指导,相关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落实)

(二)视域净化重点整治任务

本次重点整治任务主要涉及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以及贵安新区高峰镇等地,主要存在在铁路沿线搭建彩钢棚、乱堆乱放、乱倒弃土和建筑垃圾等问题,请相关单位认真对照清单进行整治(详情见附件2),于每周五15点前将本周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贵阳贵安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对本辖区铁路沿线环境进行排查和整治。

1.加强铁路沿线建筑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整治铁路用地红线外铁路沿线废品收购站、物资堆放点、维修加工厂等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周边环境。依法拆除铁路用地红线外铁路沿线违法违规的彩钢棚、广告牌等。加大乱堆乱倒垃圾的查处力度,有效清理铁路用地红线外可视区域生活垃圾和污染物、建筑垃圾、屋顶垃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委、铁路部门等部门配合,相关区〔市、县〕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2.打造独特的铁路沿线景观。加强铁路沿线城区段景观设计,抓好市域内铁路沿线影响观瞻的设施的改造提升,并结合铁路沿线山体绿化造林工作,选取具有地方特色的植物花卉进行搭配,形成各具特色、季相丰富的森林景观,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铁路沿线原生态的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原生景点。对影响列车瞭望的树木进行适当规整,充分展露贵阳贵安城镇风貌、山水特色和民族风情。(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路部门配合指导,相关区〔市、县〕政府具体负责落实)

3.强化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铁路车站、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治理,有效解决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环境卫生问题。(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具体统筹落实)

(三)常态化问题整治

1.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距离规定,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整治违法采矿、采石或爆破作业安全隐患。(2)整治邻近铁路违法施工,违反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安全隐患。(3)整治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违法进行采砂、疏浚作业、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以及通航标志缺失问题。(4)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违法堆放杂物、材料、设备,倾倒弃土弃渣、垃圾等安全隐患问题。(5)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6)整治铁路沿线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倾倒侵限隐患,以及影响铁路基础稳定的非法管线穿越问题。整治铁路沿线树木倒伏侵限,以及影响行车瞭望等安全隐患问题。(7)整治铁路沿线彩钢瓦房等硬材料建(构)筑物以及风筝、气球等轻飘物在大风天气下刮入铁路线路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电气化铁路沿线违法排放粉尘、烟尘等安全隐患问题。(8)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等安全隐患问题。整治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以及无人看守道口监管不到位、人员非法上道等安全隐患问题。(9)整治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其他问题。(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落实)

2.铁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坚持以排查治理和监测预警为主,综合排查和治理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危岩落石、崩塌滑坡、泥石流、边坡溜塌、沿河路基河岸冲刷等地质灾害隐患。安排督促辖区自然资源、水务、应急、气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与铁路部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铁路地质灾害应急电话,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落实,铁路部门配合)

3.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排查整治。对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护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贵安新区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要配合铁路部门开展公铁立交桥和并行路段护栏、护网、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及时完成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移交等工作任务。(市交委牵头统筹,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铁路部门配合)

4.铁路沿线视域净化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属地铁路管理部门是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衔接、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通过综合整治,着力消除贵阳贵安铁路沿线环境“脏、乱、差”的痛点问题,全面提升贵阳贵安火车站附近及市域铁路沿线城乡环境,实现“隐患除、环境净、面貌新”的工作目标,充分展现“森林城市避暑之都”魅力城市形象。(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贵安新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办公室,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对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整治标准,加强指导监督,强化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整治任务落实。

(二)严格履行程序,做到统筹兼顾。在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依法合规,统筹资金安排,严肃预算纪律,实行分级分类清单式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随意扩大范围,造成资金浪费。

(三)明确整治时限,强化信息报送。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问题隐患根源,科学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同时,要强化工作推进情况报送。

(四)深化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贵州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厅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贵州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黔铁联办〔2021〕1号)要求,推动建立路地职责明晰的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格局,巩固路地双方建立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建立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评价考核机制,通过目标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依法依规协力推进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讲究工作方法,防止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媒体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不断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为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及成果巩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严格责任追究,实施闭环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铁路沿线安全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全面实施闭环管理。要按问题隐患分级管理规定,明确整治流程,确定问题隐患报告、协调推动、整治过程跟踪、问题销号等过程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重点难点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起问题隐患整治销号过程管理责任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漏查重大问题隐患或治理不力造成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潘  胜,联系电话:0851—85667152,邮箱:sjwtlzb@guiyang.gov.cn)

附件:筑府办函70附件1:贵阳市、贵安新区铁路沿线剩余隐患明细表

    筑府办函70附件2:贵阳贵安高铁沿线视域净化重点整治点清单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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