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1〕1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03-25 10:3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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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1〕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2021年攻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黔建城通〔2019〕101号)精神,加快补齐污水管网等设施短板,提高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污水集中收集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贵阳市中心城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黑臭水体,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加快建立健全“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加强和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在完成茶店大沟、沙河大沟等29处黑臭水体治理及巩固提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控,在全市范围内对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污染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时限组织实施,切实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2021年底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二)加快消除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

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结合2021年续建、新建城市地块开发、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路网等项目建设,针对已排查出的管网空白区(详见附件1),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或永久性销号实施方案。对居住相对分散或近期有地块改造计划区域,可因地制宜先行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在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加快完善市政配套盲点和薄弱地区雨污收集管网,确保2021年底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督导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三)全面开展污水排污口排查和治理

将污水排污口排查和治理纳入管网排查及整治工作,在前期已完成19条大沟污水排污口治理基础上,针对已排查梳理出的全市入河排污口352个问题(其中中心城区227个),制定《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确保2021年11月前全面完成排污口达标整治工作。(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四)加快推进管网排查检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中心城区南明河、麻堤河、市西河、贯城河等24条河流截污沟、107条排水大沟及各辖区主次干道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详见附件2、3、4),对辖区内污水管网进行系统排查检测,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书面成果资料。依据管网排查检测结果,对检测发现的淤塞、错位、混接等问题隐患进行整改,针对外水渗入、塌陷、雨污混流、“断头”管网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年推动整改落实。(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前)

(五)加大截污沟及排水大沟整治

对已开展排查检测的6条截污沟、13条大沟及部分市政道路约208公里污水收集管网进行系统整治,针对错位、脱节、破裂、变形、腐蚀、塌陷、淤塞、混接、外水渗入、雨污混流等问题隐患,对照已完成治理的19条大沟整治标准,制定修复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详见附件5)。其中,云岩区负责市西河截污管、杨柳冲东西支、枣山大沟及已排查的34条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整治工作;南明区负责南明河截污沟(南明段)、青山排水干线、沙冲排水大沟、甘荫塘排水干线及相应覆盖市政道路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花溪区负责小黄河截污沟、沙坡排水干线、孟关南排水干线、孟关北排水干线及其相应覆盖市政道路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乌当区负责顺海大沟、龙塘大沟及其相应覆盖市政道路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长江大沟、洛解大沟、黔江大沟及其相应覆盖市政道路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白云区负责实施大山洞片区、都拉营车辆厂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六)依法强化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

1.强化排水户源头监管。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对排水户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调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单位,限期办理,限期未完成申报办理的或拒不申报办理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错接乱接、雨污混流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列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排水行为进行全面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排水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排水户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水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督导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2.以南明河沿线为重点,对全市沿河施工工地及基坑排水情况进行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排水管理规定要求,核实施工排水方案,核查施工排水许可、工程措施等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监管排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导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3.对汇入(接入)中心城区南明河、麻堤河、市西河、贯城河等24条河流一级截污沟上,除市政大沟口(排水大沟口)外的其他排污管(口)进行检测统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检测排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导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七)强化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考核管理

1.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涉及的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相应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按月提供中心城区各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指标数据,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水务局提供资料数据及各区(开发区)报送资料情况,按月进行调度通报,并于2021年底进行统一考核。

同一污水处理厂(详见附件6)服务范围涉及多个区(开发区)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考核工作的,各区(开发区)负责做好行政区划边界节点污水处理厂主要进水输送干线管网断面污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检测(每月不低于10天),按月提供检测数据资料,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浓度指标达到100mg/L以上,视为完成对应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提升工作,由其他相应区(开发区)承担具体考核责任。(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前)

2.强化数据管理。市水务局负责督促、指导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单位规范每日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检测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取水时间和次数,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时将每月统计数据上报备案,作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重要参考依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在线监测,按月梳理汇总,按时分析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作为一定时期内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的重要依据。(督导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单位)

(八)加快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管理机制

通过以中心城区排水大沟排查检测及整治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完善排水管网基础资料,整合市、区两级排水管理工作职能,加快筹备建立贵阳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公司,逐步建立长效管理和费用保障机制。(督导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营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职责,强化统筹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逐一明确具体工作实施单位,对标对表制定推进计划,将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督导单位要切实履行督促指导职责,建立健全检查调度机制,加大实地暗访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约谈提醒,必要时报请市督办督查局进行督办、通报。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范围内管网排查检测、修复及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奖补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区域范围内管网设施。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督导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员,专门负责方案整改调度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调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附件:1.贵阳市中心城区管网空白区治理责任分解表

      2.贵阳市中心城区河流截污沟排查检测责任分解表

      3.贵阳市中心城区排水大沟(排水干线)排查检测责任分解表

      4.贵阳市中心城区市政道路配套排水管网排查检测责任分解表

      5.贵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治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6.贵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考核责任分解表

      7.贵阳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整治工作调度表

      8.贵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调度表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攻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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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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