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任〔2020〕4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15:50 | |
| 文件有效性: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任〔2020〕42号
——————————
市人民政府关于张传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传皓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仕勇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廖 勇同志任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
俞 洋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兼);
漆 勇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孙 昕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开阳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罗 林同志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 菲同志任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仕勇同志所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开阳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廖 勇同志所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龚新民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梅 俊同志所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贵阳市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委会主任(兼)职务;
禹跃军同志所任贵阳综合保税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职务。
2020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7日印发
原创文章,作者:小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2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