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700669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16:13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及2021年1月15日全国、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春运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全力做好2021年我区春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统筹做好春运及春运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兼顾疫情防控、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做到疫情不因春运扩散,坚决遏制春运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以赴保障今年春运平安顺畅。
二、形势研判
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运客流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的流时、流量将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高铁、民航的出行分担将进一步提升,自驾出行方式将受到更多青睐。出行方式的调整,将进一步加大综合运输组织衔接压力。物资运输需求依然旺盛,节前煤炭、石油、粮食、节日商品和防疫物资筹备运输集中,物资保供压力加大。春运期间,经省、市研判预计将经历1-2次低温雨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生产安全等将受到较大影响,安全生产压力巨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需高度关注。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将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压实各方防控责任、将“防”的系统工程落实落细落精。区疫情防控专班要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根据各类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预案及应对措施。各乡、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建高效有序的春运疫情防控体系,健全培训演练,保障人员、物资和设施设备到位,确保高效运转。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强化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公路、铁路、公交、轨道等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的《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以及贵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疫情防控专班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货运、邮政快递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2.科学精准组织密防控链条。健全完善各种运输方式疫情防控体系,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源头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应防尽防”和“应检尽检”。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要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加大通风,消毒频次,保障运输环境安全。落实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确保出行人员信息可查询,行程可追溯。做好火车站进出站、候车等扫码、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确保进出站旅客健康,进出站过程高效快捷。落实运输过程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客运车辆客座率等有关要求,做到旅客分散就坐。督促、提醒旅客运行途中坚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疫情应对处置,发现可疑病例、密接人员和扫码异常人员时,迅速启动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实施留验待检措施,并于属地、运输途中或目的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及时转运诊治,配合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人员隔离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3.加强乘客和一线职工个人防护。所有客运一线服务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对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卫健局、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4.“人物同防”做好冷链食品防控。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做好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做到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严格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管理措施,做到人、物、环境同查、同检、人物同防。(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5.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交铁路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卫健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6.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卫健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各运输单位要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晰各项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2.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紧盯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严防春运期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严格火车站、客运车站等场站的安全例检制度,严格车辆运行停车休息、接驳管理制度,严格企业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全链条监管。强化网约车平台安全管控,加强对驾驶人、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派车派单,保护乘客安全。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保障铁路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区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公安、交通、铁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做好春运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人员进行排查,并结合冬季气候特征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设施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的单位、场所、设备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与责任人。二是全面排查各交通枢纽站点安全检查设施设备,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行为。同时,各交通枢纽站点要提前制定高峰期人员分流疏散应对措施,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等各项设施设备必须确保配备到位、符合安全要求、正常运转。三是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中事故易发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工作,梳理危险路段,督促辖相关单位整改,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四是春节期间要加大马路市场整治,对返乡车辆较多的地区要鼓励政府单位、学校等为运输车辆临时停车提供便利,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是各区(市、县)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贵安新区有关部门要将重大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参加春运资格。(责任单位:区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4.紧盯重点薄弱环节。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严防夹带“三品”进站(场)。各交通枢纽场站要严格做好进站安检工作,要全面优化旅客进出线路和乘降组织,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有效运用第三方动态监控平台,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要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要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在建轨道交通项目和轨道1号线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对照规范和标准做好施工、检修、修护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5.强化安全综合执法。春运期间要强化安全综合执法力度。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安全综合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组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指挥与疏导工作,严防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及时疏散人群,确保道路畅通;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功效,组织执法队、劝导队,加强农村道路安全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超员、非客运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重点火车站客流密集的交通枢纽场所及周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防抢劫、盗窃等恶性事件发生。强化警力投入,充实火车站重点区域的人员、器械配备,有效防范暴恐事件。(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三)以人为本做好春运服务工作
1.开便民购票窗口,提升服务主动性。优化售票,以全省公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为依托,通过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方式,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范围。优化各类枢纽场站候车环境,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供旅客使用或购买。加大站(场)内引导,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加大对重点人群保障力度,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便捷出行。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店,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邮箱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2.推动智慧出行。交通部门要进一步指导“智慧公交”建设工作,强化公交一卡通的推广使用,加大公交免费换乘政策宣传,提升公交车辆到站距离、线路信息、公交乘车方案指导、周边地图服务等实时交通信息精准度;强化推广客运车站微信购票、网络购票、自助终端购票等便民购票服务宣传,进一步推广便民购票服务;强化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质量,强化对不合规车辆的查处,加强对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的管理,避免网约车司机选单、加价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3.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服务舒适性。要改善各类交通枢纽周边环境质量,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察,防止旅客食物中毒和预防流感疾病传播等工作,为旅客出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要努力改善拓展旅客候乘服务,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收集充电等特色服务。鼓励主要枢纽场站设立安心通道、母婴哺乳期、老弱病残孕旅客候车室。(责任单位:团区委、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4.倡导文明出行,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倡导诚信服务、文明出行。将监管力量更多向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对象集中,重点针对运输企业违法营运、“宰客甩客”,乘客“霸座”、逃票、“车闹”、干扰司机驾驶等违规失信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大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多方力量共同参与诚信春运建设。加大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牢固树立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思想。畅通投诉渠道,对涉及侵害旅客利益的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查实的侵权行为严惩不贷。(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四)及时协调市级部门做好运力保障工作
1.优化行前服务,引导错峰出行。区各有关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鼓励春节期间企业员工就地健康过年和企业增产增效的通知》,通过留岗奖励、温情关怀等政策措施,引导职工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就地过年,减少因人员聚集流动和春节旅途感染疫情的风险。聚焦客流出行前引导和管控,通过科学安排班次计划,提前发布班次信息和开展网上售票等措施,引导返黔人员和省内区域间流动人员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实现削峰控量。充分总结借鉴复工复产农民工“点对点”运输经验,对农民工有集中返黔返岗需求的,通过采取开行专车、专列、包机和直达包车等“点对点”运输方式予以保障,减少农民工中转环节。通过错峰出行,进一步减轻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2.优化客运服务供给,做好运输衔接保障。交通部门要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统筹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在重点区域、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合理调配运力。加强公交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发挥铁路、民航高效率、大运量特点,凸显干线运输优势。发挥公路运输“门到门”服务优势,优化运力调配,加大“定制化”服务有效供给。加大农村客运服务保障力度,加强城乡、镇村客运运力投入力度,提升农村客运覆盖面。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对公交铁路运输的衔接保障力度,根据铁路、民航到站、到港情况,及时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时间,加强出租汽车服务供给,保障旅客“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市轨道公司、市公交公司、各乡、街道办事处)
3.强化场站服务措施,打造便捷出行环境。优化售票组织,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增开服务窗口,不断提升公路客运票务服务能力。以全省公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为依托,通过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方式,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范围。优化地铁、公路客运对铁路、民航的安检确认流程,减少安检次数,提升旅客换乘效率。优化各类枢纽场站候乘环境,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供旅客使用或购买。加大站(场)内引导,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加大对重点人群保障力度,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便捷出行。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并落实防护措施。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规范客运企业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乘车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发改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各乡、街道办事处)
4.强化信息沟通,做好出行引导。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情况,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便安排运力,保障出行需求。旅游文化部门要及时与交通运输部门对接共享各景点游客出行信息,旅客滞留时帮助联系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二是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交通管制情况、铁路时刻、客车班次等各类实用信息,发布旅客出行信息,引导旅客避开拥堵路段、高峰时段,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旅客滞留问题,保证旅客出行顺畅。确保贵阳火车站、贵阳火车北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等做好客流高峰时段的专项运力保障工作与客流分流疏散工作。(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发改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旅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各乡、街道办事处)
5.强化货运服务供给,做好各类物资运输。高度重视运煤、运粮、运菜等问题,科学研判煤炭、石油、粮食、节日商品和防疫等生产生活物资需求,做好精准管控。督促生产、运输、经营企业充分利用客流低谷时段,加紧相关物资的运输和储备,满足春节假日期间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人民群众安心过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各乡、街道办事处)
(六)提前谋划做好应急保畅工作
1.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情况,特别是苗头性事件要及时研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要重点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在恶劣天气时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减少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2.强化联动协调,做好冬防储备。针对冬季常出现凝冻现象,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储备融雪剂、工业盐、砂石等应急物资和除冰设备,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提前做好冬季行车安全防范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在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影响交通通行时,共同采取措施,力保道路畅通。在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相邻地区通报,并做好社会公告,引导车辆绕行,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辖区派出所要积极介入,配合民政救助部门做好返乡务工人员救助工作,在交通运输部门转运接驳“被骗甩客”困难旅客时,及时提供相应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各乡、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宣传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1.拓宽宣传渠道,引导公众健康安全出行。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对接新闻媒体,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用好相关交通工具的广告位资源及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引导公众减少不必要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多渠道发布交通路况、天气状况、出行高峰、拥堵路段、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区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2.讲好春运故事。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春运感人事迹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奉献精神。加强对春运舆情监测分析,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春运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热点”,解决群众需求的“堵点”,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区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3.创新开展舆情监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引导,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区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4、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大对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以春节送温暖活动为契机,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走访慰问活动。做好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生活服务、福利保障,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对在务工地过节职工的关心关怀,积极搭建线上平台,开展表演观赏、读书分享、趣味健身、游园观影等灵活多样的主题节日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加大对不能回家过节的务工人员及其留守子女的关怀力度,主动提供心理疏导等贴近职工需求的各项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区春运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
四、时序安排
本方案实施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到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
(一)动员部署: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
组织区有关部门,各运输行业召开全区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开展春运客流调查摸底和预测分析,结合铁路班次情况及时调整衔接运力结构,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引导,搭建全区春运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春运组织网络,积极调动各部门制定保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
(二) 节前春运:2021年1月28日至2月11日
各部门要强化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引导旅客有序分流,保持输运衔接畅通,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高效;结合天气情况,做好节前物资储备,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协调解决旅客反映突出问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道路拥堵等应急突发事件。保持新闻宣传密集度,及时报道春运进展情况。
(三)节后春运:2021年2月12日至3月8日
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强化春运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后出行高峰运输保障与道路保畅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和节后返校、返工人员运输安全稳定,春运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春运不同寻常,对顺利度过冬季新冠病毒易感季、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春运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
(二)加强统筹领导。为加强对2021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的春运工作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春运工作的保障和推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区春运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区各相关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相关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提前部署,周密谋划,及时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实行工作信息日报制度,各相关单位和企业,每日下午15时前将当日工作信息报区春运办,由区春运办汇总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春运工作结束后,区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道办事处及运输企业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21年3月8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区春运办(联系人:乔明,联系电话:85872819,手机:13312202797,邮箱:1744024850@qq.com)。
(四)加强督查考核。由区督办督查局牵头,会同区春运办制定春运期间工作督查督办专项方案,对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街道办事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在春运期间因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区督办督查局报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南明区2021年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南明区2021年春运工作指挥部各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3.2021年春运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4.南明区2021年春运旅客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5.南明区“春运”期间应急处突预案
6.南明区两会期间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7.遵义路街道办事处贵阳火车站卡点春运疫情防控方案
8.南明区2021年春运年春运工作抽调人员名单
附件1
南明区2021年春运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陈刚(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翁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龙清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 忠(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大队长)
成 员:梁国轮(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鑫(区督查督办局局副局长)
桂新星(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洪波(区发改局副局长)
穆仕梅(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星(区工信局副局长)
楼玉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菲(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郝 毅(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张豁(区人社局副局长)
邓玲(区财政局副局长)
熊 瑛(区商务局商务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海(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希(区卫健局副局长)
李世贤(区应急局副局长)
周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莫韡(区城市综合执法二大队教导员)
徐文炜(区市政所副所长)
杨 波(区环管站副站长)
吴才贵(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思遥(区楼宇办主任、区治堵办专职副主任)
陈镜欢(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王 波(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副大队长)
栾剑(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王海燕(区总工会副主席)
潘曦(团区委副书记)
李 蓓(贵阳火车站副站长)
李 伟(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
周开敏(贵阳市公交集团南明公司总经理)
李福(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刘建刚(朝阳派出所教导员)
陈 鸿(遵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永喆(兴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雪(沙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龙请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向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莫韡同志兼任现场办公室主任,区春运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春运期间相关事宜,负责收集和上报有关信息。
附件2
南明区2021年春运指挥部各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各小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南明区春运期间各组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并协调组织实施。
任务:1.统一部署工作任务,密切各组之间的联系,协调配合各项工作;2.负责春运期间文件资料的起草和宣传报道工作;3.负责收集春运期间的各类资料,及时报道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动态;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管站、区市政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体局、遵义街道办事处、区交管分局、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
(二)交通秩序管理组
职责:负责对火车站通行车辆的管理,确保交通畅通,杜绝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驶。贵铁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进出车辆工作的管理,确保车辆、旅客、行人的安全。
任务:1.加强对解放路、沙冲路以及进入火车站车辆的严格管理,对在此路段的违法车辆要严肃查处。同时,加大路面的监控和排查力度,预防和避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加大对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3.协助运管部门规范出租车、中巴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的停放秩序。同时,配合客运处加大对客运车辆的管理,杜绝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4.加大对进出站车辆的管理,保证人车分流,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及客运组织的良好秩序。同时,要重点加强对火车站广场行车秩序的管理,确保行车有序,在春运期间保证火车站广场以及达高桥的车辆畅通,及时疏导车辆,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现象。
(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火车站派出所)
(三)安全工作组
职责:负责做好火车站安全排查工作,杜绝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任务:在春节前对火车站周边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火车站接待大棚、候车厅、行李房等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要对火车站周边旅社、宾馆、网吧、休息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排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公安分局、区文体局)
(四)交通营运管理组
职责: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的交通营运管理工作,及时调度车辆,疏导旅客安全到达目的地。
任务:1.及时调度和安排好车辆,在高峰期要增加公交班次,及时疏散到站旅客,并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2.安排专人负责旅客乘车秩序;进行合理疏导,确保旅客安全;3.做好司乘人员的行车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行车管理规范;4.维护好站台站点的运行秩序,加强对场地、调度室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公交车辆干净整洁,为旅客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环境;5.维护好站台、候车厅的运行秩序。重点维护好火车站广场秩序,随时保持火车站广场干净整洁,为旅客营造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6.加强对广场的管理,规划好停车泊位,规范行车秩序;7.加大对出租车辆的管理,严格规范行车秩序,保证道路畅通;8.在春运期间,要保证车容车貌,在规定位置停、配发车辆,做到不乱收费、不拒载,并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监控检查;9.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检查,严禁“三品”上车,确保行车安全;10.严格查处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火车站派出所、区交管分局、贵阳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火车站、区旅游局)
(五)社会治安整治组
职责:负责对火车站春运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重点治理工作。
任务:1.组织各种出击行动,严厉打击易发的敲诈勒索、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动,加大巡查防范力度,对易发案的朝阳洞路、八达巷口、河南庄口等复杂地段必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巡查守候,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2.火车站派出所要增加警力,组成广场值勤队,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的力度。同时,加强对违法倒卖火车票的打击力度;3.严格110接处警和值班制度,迅速接处警,热情接待群众报案,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火车站派出所)
(六)市容秩序整治组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火车站周边市容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火车站及周边的整治,保证火车站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同时,加大对火车站周边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确保春运期间市政设施、道路完好无损。
任务:1.增派力量,加大对火车站周边的占道经营整治力度,杜绝违章占道经营、门面沿伸和乱推(堆)乱放行为;2.加强对火车站周边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监管和拆除力度;3.加大对火车站周边野广告的整治。同时,加大对占用人行道违停车辆的整治,保持良好的窗口形象;4.配合参与交警、客运部门对“摩的、残的、面的”的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遵义街道办事处、兴关街道办事处、沙冲街道办事处)
(七)环境卫生整治组
职责:加大对火车站周边的整治力度,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环卫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春运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任务:1.加大对责任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加大路面的冲洗次数,做到路段干净整洁;2.保持火车站垃圾中转站、解放路垃圾中转站设备完好,卫生干净,保证春运期间火车站的垃圾随时倾倒;3.积极协调火车站及周边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到路段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管站、遵义街道办事处、兴关街道办事处、沙冲街道办事处)
(八)疾病防疫工作组
职责: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各种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任务:1.积极与成都铁路局贵阳疾控部门配合,加大对火车站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防止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2.加大对火车站周边卫生死角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杀工作,做好对各类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的监控工作,确保广大旅客的身体健康。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贵阳火车站、区市场监管局)
(九)经济秩序整治组
职责:打击火车站周边假冒伪劣商品,取缔无证商贩,打击非法职介场所。
任务:1.加强对火车站周边商店门面的检查,及时查处、收缴、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2.加大对火车站周边三无产品的打击,防止三无产品流入市场,确保旅客身体健康;3.加大价格欺诈打击力度;4.规范职介场所的经营行为,对无证职介场所要坚决取缔。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民政救助组
职责:负责对火车站及周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清理、救助,为确有食宿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
任务:对火车站周边进行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整治工作,摸清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做好救助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 疫情防控组
职责: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任务:1.统一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密切各组之间的联系,协调配合各项工作;2.负责收集春运期间疫情防控的各类资料,及时报道防控工作情况和信息动态;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专班、区卫健局、区疫情防控专班各成员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火车站每日16时30分前向区春运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当日工作情况,及旅客流量,增、减车次情况。
(二)火车站、公交公司合理组织运力,并按照正常客流、高峰客流、应急客流制定三套运输方案(并报区春运工作协调指挥部)确保运输安全。
(三)火车站、公交公司、市运管局稽查一大队根据不同天气变化,制定应对各种天气的应急预案(并报区春运工作协调指挥部),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其他工作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和任务,同样拟定工作方案、预案,于1月9日前报区春运办。
(五)火车站、公交公司在春运期间要明确一名信息员或联络员,以保证信息的收集和联络,随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春运工作正常开展。
(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以大局为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到人员到位,区域划分清楚,责任明确,整治效果显著。
(七)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区春运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确保2021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八)各成员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投入疏散抢险工作。
(九)实行例会制度,指挥部根据春运各阶段特点,不定期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准时参加。
(十)实行每日信息报送制度。各工作组要将每日工作情况报告区春运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春运办公室。
附件3
2021年春运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一、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
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各道路运输企业节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客运企业、危运企业的安全隐患;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运力调度、应急运力储备、返乡农民工疏运等工作,针对外籍车辆甩客、骗客造成滞留的旅客及时组织动力保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负责全区道路客运工作的统一管理、应急情况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积极配合和协调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工作,并及时正面报道春运工作动态、气候变化情况;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监督、促进及引导作用。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督促、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做好全区市容市貌的整洁、秩序整治等相关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贵阳火车站附近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整治。
四、区工信局
积极协调市工信委对接我区春运工作的有关事宜。
五、区公安分局
负责全区各春运公交站点、运输单位及其周边的社会治安隐患排查,会同铁路公安机关开展火车站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防、严控、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和扰乱春运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区应急局
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区民政局
负责主要运输单位周边地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相关工作以及为被甩、骗而滞留的乘客提供帮助。
八、区发改局
负责执行物价部门核实的运价标准,严厉打击乱涨价行为,坚决防止运价上涨。
九、区教育局
负责做好全区学校放假预判、错峰放假、学生离校返校安全教育、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区卫健局
负责各主要运输单位旅客重点集散场所的卫生疾病特别是流行性传染病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监控。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在贵阳火车站设立医疗救助点。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整顿主要运输单位周边地带的市场经营秩序等相关工作。
十二、区人社局
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十三、区文旅局
负责旅游市场和景区秩序管理,重点是做好旅客滞留时,帮助联系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并做好交通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
十四、区交管分局
负责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特别是春运客流高峰时段,务必确保道路畅通及良好的通行秩序。同时,要及时将路况信息通报给各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车站,确保信息畅通。
十五、区总工会
负责与铁路、交通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对农民工开展“平安返乡行动”,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给予帮助;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方式,为他们送去必需的生活物资和劳保用品等;开展向农民工送政策、送法规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十六、区消防大队
负责对各运输企业消防设施、车辆消防设备进行检查,春运期间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车辆要坚决予以整改、取缔,确保春运安全。
十七、团区委
负责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十八、属地乡、街道办事处
要在区春运办的指导下,加强与运输企业的对接,积极配合企业搞好运输服务,尤其要加强对贵阳火车站以及辖区重点道路周边市容环境的管控治理。在凝冻等极端天气出现时,要做好本辖区内路面撒盐除冰等清障工作。
十九、贵阳火车站、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
负责本单位内各项运输管理等相关工作,并与区春运办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区春运办。
二十、区春运办
负责区域内春运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尤其要加强贵阳火车站周边环境的治理管控,凝冻气候下要统筹乡、街道办事处以及市、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撒盐除冰工作,确保运输秩序及道路通行正常。
附件4
南明区2021年春运旅客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为切实提高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2021年春运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建立全区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积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春运工作平稳顺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二)坚持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
(四)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提前预防处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预案顺利实施,成立南明区2021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全面领导春运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工作;下达启动应急预警预案的指令;深入现场,靠前指挥。春运期间,指挥部成员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应急指挥部现场办公室下设在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遵义街道办中队火车站执勤点(以下简称区春运应急办),杨开胜同志兼任现场办公室主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区交管分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向市指挥部汇报春运动态及各种突发情况;督促各单位完善春运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指挥部领导下,执行各项应急处置指令;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火车站在春运客流高峰期间要随时向区春运办报告旅客疏运和积压情况,要安排好春运期间执法人员驻站值班工作,要全面掌握旅客运输动态,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了解、处理。
(二)预警级别。因恶劣天气或路况等原因导致发班车辆发班延误时间和旅客积压情况时,视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IV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1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10%至20%时。
2.黄色预警(I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2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20%至40%时。
3.橙色预警(I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达到正常疏运量的40%至60%时。
4.红色预警(I级):主要干线车辆发班延误时间超过日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以上且车站积压乘客超过60%以上时。
(三)应急响应
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应急运力;通知辖区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需求调用客运企业全部应急运力并按需求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
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协调相关部门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车站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I级应急响应行动。
协调相关部门调用辖区全部应急运力,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通知所属单位与对开车站缩短车辆待班时间;对运行普通线路并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车,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或就近绕道可以通行的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动员辖区所有客运企业运行该方向的应急运力、支援运力参加运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安抚等工作。
5.火车站应急响应行动。
在启动应急预案时,加强站内停车场和发班场地的监督管理,站内设立临时的上车点,采取隔离带等措施,明确划分车辆运行线路和人员通行线路,避免人车混杂,造成人为的安全事故。
五、应急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要求
(一)运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恶劣天气下应急运力及时调度到位;要督促企业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定时采集车辆运行信息,加强营运客车动态监控;要突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应急运力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卧铺客车驾驶员停车休息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二)公路、航道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等公路设施和航标、船闸等航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不安全隐患,切实改善春运期间公路、航道通行条件,确保春运恶劣天气车辆、船舶安全有序通行。
(三)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交通工具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加大危化品车辆、船舶等的监管力度。
(四)协调各运输企业要科学制定本单位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分工职责、保障措施和具体运力安排;要加强车辆和人员监管。
(五)辖区街道办事处要解决好停车场地和驾驶员食宿等问题。
附件5
南明区“春运”期间应急处突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少和消除此类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应对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级政府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一般应急处置工作和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如火灾、山体滑坡、坍塌、房屋倒塌、爆炸、危险化学物品及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中毒等突发事件。
(四)突发事件级别
春运期间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2.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突发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一般突发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处置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街道和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两会期间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3.依法规范,科学施救。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处置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坚持单位自救与社会处置相结合,坚持日常工作与训练、演习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平常状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协调指挥机构
成立南明区“春运”期间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区长或区长委托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乡、街道和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以及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并实施应急处置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春运”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策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组织指挥并实施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一调配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处置力量和资源。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
(1)区应急局: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指导、协调和监督“春运”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的联系工作;依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依法开展事故灾难调查处理工作。
(2)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控制,组织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3)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现场治安警戒,疏散现场群众,依法对事故灾难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参与事故灾难查处工作。
(4)区交管分局: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负责绿色通道及抢险处置车辆畅通。
(5)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区总工会:参与“春运”期间的调查处理和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或受困人员的安抚工作。
(7)区工信局:参与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应急处置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协调有关电信运营公司,保障应急处置的通讯畅通和通讯设施的恢复工作。
(8)区住建局:参与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监管等工作。
(9)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查明涉及地质灾害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
(10)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配急救人员、医疗物资,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等;随时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事故灾难发生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相关部门所需的药品信息;负责对事故灾难现场的特种设备进行监测,提供技术和材料支持;负责牵头对特种设备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检查。
(12)区民政局: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和救灾物资的调配工作,参与善后工作的处理。
(13)区生态局:负责对现场进行环境监测,调查事故灾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情况,提出具体解决污染措施的建议。
(1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事故灾难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及其他相关的救灾救援处置工作。
(15)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处突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
(16)区教育局:负责指导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17)区信访局:负责因灾引起的群众信访工作。
(18)其他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在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职责,制订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组织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灾难信息。应急响应时,组织本单位处置力量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先期处置。
5.各专业处置组的建立和职责
两会春节期间,根据发生的实际情况,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下设以下工作组进行现场处置: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局
成员单位: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做好事故灾难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市关于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配处置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2)应急处置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局、事发行业主管部门
成员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直有关单位、各专业应急队、事故灾难发生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灾难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应急,伤员转运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属地乡(街道)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交管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直有关单位、各专业应急队、事故灾难发生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现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协助受灾地区政府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域内的稳定和治安;迅速对事故灾难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灾难现场交通秩序,保障处置道路的畅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各医疗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到医院救治,对现场处置人员进行医疗监护。负责疫情监测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局、属地乡(街道)
成员单位:区交管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供水、电力、通讯、物资供应等单位和事故灾难发生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及生活、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应急处置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社会维稳组
组长单位:区信访局、属地乡(街道)
成员单位:区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稳定因素。
(7)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区新闻中心、区应急局
成员单位:属地乡(街道)、通讯运营商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处置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8)环境影响处置组
组长单位:区环保分局
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环境影响后期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天气预报和环保信息。
三、预警预防
各乡、街道、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较重特大事故灾难时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区政府。
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特别重大级别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级别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级别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级别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区应急局报政府,再由区政府报经上级批准后,按照上级要求发布。
黄色预警、蓝色预警由区应急局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属上级政府组织应急处置,但尚未到位的,发生事故灾难的单位及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灾难等级及时上报。
“春运”期间,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I级、Ⅱ级响应后,区政府在上级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春运”期间,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区应急局要及时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一旦事态扩大难以控制或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区政府和市应急局。
“春运”期间,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启动Ⅳ级响应,并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当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处置。
(二)响应启动程序
1.区应急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视事故灾难类型、性质及影响大小情况,向区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区政府同意启动本应急响应后,立即成立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即刻到位,开展应急处置。
3.各乡、街道、和各行业(部门)应急指挥部要接受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4.当国务院、省、市启动国家、省级、市级应急预案后,全区各级应急处置机构应统一服从上级应急机构的指挥。
(三)行业响应程序
“春运”期间,区属各行业(部门)领域发生突发事件后,各行业(部门)应首先根据本行业(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按规定进行上报。一旦事态扩大难以控制或达到Ⅲ级以上响应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区政府。
五、处置程序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灾难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2.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至有关部门;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灾难现场,组织事故灾难处置。
3.区应急局接到Ⅲ级以上响应标准的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请区政府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南明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本预案进行处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区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处置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9.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准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信息发布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10.其他必要措施。
(三)应急结束
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灾难隐患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处置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灾难后果和影响,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二)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处置人员和受灾单位及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三)调查
“春运”期间,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一般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灾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灾难发生。行业主管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要对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接报和应急过程、抢救组织指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应急效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经验教训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春运”期间,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6
南明区“春运”期间
应急处置基本程序



























事件发生
应急启动
(现场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应急资源调配)
警情判断、响应级别
通报相关部门
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
(发布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队伍撤离、提交处置报告)
事态扩大
申请增援
事态控制
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新闻报道、善后处理、专家技术组)
接 警

先期处置
附件7
遵义路街道办事处贵阳火车站卡点
春运防疫应急方案
一、所有进出旅客严格落实测温、贵州健康码扫码、提醒旅客带好口罩。无发热、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扫码为绿色,测温正常,可以自由有序流动。
二、扫码为红色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筑人员,测温、扫码(贵州健康码、行程卡)现场详细询问旅客行程轨迹并查看旅客是否有近期核酸证明,再向区社控组请示后根据请示结果做相关处理及送往指定酒店进行隔离。属于“重点人员”,需落实“14+14+5”的管控措施,属于“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来(返)黔人员”,落实在黔核酸检测1次的管控措施。
三、对境外入黔人员,现场详细询问旅客行程轨迹并查看旅客是否有近期核酸证明,再向区社控组请示后根据请示结果做相关处理及送往指定酒店进行隔离。入境人员和偷渡入境人员:从入境后开始计算。如某人1月1日入境中国,在上海隔离7日后,于1月8日入黔,该入境人员需要在我省集中隔离7天,在1月15日即可解除集中隔离。如入境后到我省已经是第21天的,在我省只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和第21及第28天的2次核酸检测。
四、体温≧37.3度人员,带至现场观察室,通知医务防控组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处置,并按疾控相关规定落实送发热门诊或者集中医学观察等相应防疫措施。
五、对老人机无手机人员,通过人工登记通道,利用身份证、车票,手机号码,对旅客照相,通过追溯软件进行详细登记。
附:火车站卡点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名单
一、区社控组
郭 鑫 区政府办副主任
(电话:13984378991)
刘 涛 区社会防控组转运调度联络员
(电话:15085939662)
二、区医控组
梁国伦 区政府办副主任
田 莉 区医院副院长、林城万宜酒店驻点负责人
(电话:15329602703)
周 春 区卫健局工作人员、火车站驻点医生调度负责人
(电话:18685127314)
三、现场处置组:
杨 印 遵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电话:13985462626)
陈 鸿 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电话:13312275555)
林 斌 遵义路办事处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电话:17785109693)
张俊杰 遵义路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电话:15308508441)
骆 进 遵义路办事处联络员
(电话:13658516186)
刘 欣 朝阳派出所副所长
(电话:18786118971)
蒲 锐 区公安分局特勤大队副大队长
李宇宙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民警
(电话:18275330204)
李 林 区公安分局现场处置人员
(电话:18143553867)
罗传东 区公安分局现场处置人员
(电话:13595274139)
腾 廷 区公安分局现场处置人员
(电话:15121414324)
王茂江 区公安分局现场处置人员
(电话:18984090351)
李大文 黔南精英保安公司经理
(电话:18198691888)
四、贵阳火车站:
刘 坤 贵阳火车站客运车间书记
(电话:13765017266)
徐 谨 贵阳火车站客运车间主任
(电话:13809425806)
李 福 贵阳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电话:13809449333)
附件8
南明区2021年春运年春运工作抽调
人员名单
|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电 话 |
|
1 |
区工信局 |
何洪波 |
13087817775 |
|
2 |
秦欣荣 |
13007812299 |
|
|
3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周向东 |
13885060113 |
|
4 |
谭茜馨 |
13985025480 |
|
|
5 |
刘 涛 |
15085939662 |
|
|
6 |
杜雨璇 |
17784153537 |
|
|
7 |
区城市综合 执法二大队 |
莫韡 |
15329317421 |
|
8 |
许浩然 |
13595127880 |
|
|
共计人员180人,详见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当日排班表 |
|||
|
9 |
区治堵办 |
阎详 |
15286027789 |
|
10 |
罗利柯 |
||
|
11 |
区民政局 |
杨丽 |
18785082277 |
|
12 |
胡小庆 |
13885121340 |
|
|
13 |
区环管站 |
杨 波 |
18985577795 |
|
14 |
赵 博 |
15685169837 |
|
|
15 |
遵义街道办事处 |
蒋启兵 |
13984859597 |
|
16 |
杨洪军 |
18984896854 |
|
|
17 |
区交管分局 |
王 坚 |
18985557032 |
|
18 |
谢 鹏 |
18985556856 |
|
|
19 |
李 筑 |
18985556952 |
|
|
20 |
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明大队 |
刘祥龙 |
16687802770 |
|
21 |
韦怡 |
16687802771 |
|
|
22 |
夏勋贵 |
16687802772 |
|
|
23 |
区公安分局 |
乔 晋 |
13765088367 |
|
24 |
区市场监管局 |
熊杰 |
18586890856 |
|
25 |
贵阳火车站 |
李 蓓 |
13885076565 |
|
26 |
金阳客车站飞机坝延伸服务点 |
李伟 |
13007825092 |
|
27 |
区疫情防控专班 |
郭 鑫 |
13984378991 |
|
28 |
刘 涛 |
15085939662 |
|
|
29 |
区应急局 |
李世贤 |
13809413477 |
|
30 |
牟黔翎 |
13985018209 |
|
|
31 |
贵阳市公交集团南明公司 |
周开敏 |
18985003798 |
|
32 |
杜 建 (火车枢纽站队长、具体联系人) |
18984052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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