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冲刺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20〕6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8-05 14:30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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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20〕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阳市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冲刺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贵阳市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冲刺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冲刺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指出南明河溢流问题,按照《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贵州省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南明河溢流问题整改,综合考虑今年秋冬季节疫情防控的不确定性,在2021年6月底前实现南明河截污沟溢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思路

继续在污水处理能力上做加法、在污水排入量上做减法,同时强化排水与污水处理全过程管理,建立南明河溢流问题整改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顺利推进南明河溢流整治工作,成立贵阳市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冲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岩区政府、南明区政府、花溪区政府、乌当区政府、白云区政府、观山湖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水务集团。

领导小组负责对解决南明河溢流问题进行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行文,由市水务局代章。

四、工作任务

(一)加快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再生水厂达标达产运行,切实增加污水处理能力。

1.加快贵钢再生水厂提升泵站建设。从南明河主截污沟提升污水2万吨至贵钢再生水厂处理,减轻南明河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2.加快完善奶牛场配套设施设备及提升泵站建设。加快完善奶牛场再生水厂脱泥设备及水质在线设备安装,新建提升泵站一座(处理处理能力2万吨/天),新建污水管网2.4km,将南明河截污沟污水提升至奶牛场再生水厂处理,减轻南明河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3.加快中天未来方舟再生水厂污水取水口改造,确保污水进水量达到2.5万吨/天。(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实施单位: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8月10日)

4.加快中天未来方舟再生水厂二期建设。加快完成中天未来方舟再生水厂二期(设计规模:2.5万吨/天)设备安装及调试,按时限投用。(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实施单位: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5.对六广门再生水厂进水量不足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将云岩大沟和沙河大沟截污沟污水引入六广门再生水厂,解决水厂进水量不足问题。(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6.制定新庄一期、二期产能稳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上游污水处理厂检修或出现故障时,南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总体能力不下降。(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贵州筑信水务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7.对河滨、贵钢再生水厂管网进行排查,对雨污混接错接现象进行整改,制定“一厂一策”方案,提升再生水厂进水浓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8.对二桥三期、三桥、小关再生水厂管网进行排查,对雨污混接错接现象进行整改,制定“一厂一策”方案,提升再生水厂进水浓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开展河水倒灌截污沟以及清水进入截污沟问题排查整治,切实减少污水排入量。

1.排查整治河水倒灌截污沟问题。

(1)解决未来方舟段河水倒灌问题。对中天未来方舟段河水倒灌截污沟渗漏点进行检测并修复治理,确保不出现河水倒灌进入截污沟;督促中天城投集团对未来方舟河段翻板坝全部开坝,待中天城投集团组织实施有效防止河水倒灌截污沟的工程措施后方可关坝蓄水。(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实施单位:中天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2)解决花溪孔学堂——大水沟——腾龙湾段河水倒灌问题。对南明河孔学堂——大水沟——腾龙湾段加强截污沟内水量监测,查明河水渗漏点位,制定可行方案,对河水倒灌问题进行整改,减轻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花溪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3)对松溪河、环溪河沿线进行排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河水、地下水、山塘水等进入截污沟,减轻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4)加强小车河段河水倒灌截污沟排查,制定可行方案,对河水倒灌问题进行整改,减轻截污沟负荷。(责任单位:南明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5)对南明河截污沟贵御温泉至保利春天渗漏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立行立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6)对红岩桥至未来方舟段截污沟渗漏点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立行立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云岩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

(7)加强小黄河、麻堤河等支流河段截污沟跑冒滴漏的巡查,加强南明河沿线截污沟的管理维护,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修复整改。(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排查整改南明河沿线大沟排口设计不科学、污水检查井标高过低问题。对汛期河水水位高于大沟排水口水位时倒灌截污沟、检查井标高过低问题进行排查,提出科学的整改方案,切实解决汛期河水倒灌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3.巩固提升19条大沟治理成果,加强地下水、井水排查管理,彻底做好清污分流工作。结合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及19条大沟治理,对地下水、井水等进行排查,将地下水、自备井水等清水排入河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4.排查整治供水管网漏损问题。立即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排查工作,对发现漏损的点位立即进行整治,杜绝自来水漏损进入污水管网。同时长期坚持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排查工作,逐步修复完善老旧城区供水管网。(责任单位:贵阳水务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完成并长期开展)

5.加强基坑水和建筑工地施工水排放管理。对高层建筑基坑水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基坑水进入污水管网的情况进行整改;加强在建项目施工水规范管理,经沉淀处理后的清水禁止进入截污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6.排查保利温泉、御温泉等处泉水排放情况,禁止泉水进入截污沟。(责任单位:乌当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三)强化排水与污水全过程管理。

1.排查城区建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按照《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2017年以来城区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酒店、商业中心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摸排,督促未按规划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按照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2.全面开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及排口检查整治。对市政排水管网、涉河道截污沟覆盖区域范围的排水户、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条例》全面推进排水许可工作,在完成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基础上,对发现的错接、混接等行为,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3.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行动。以污水处理厂为节点,分区域开展管网排查,积极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启动一批“一厂一策”改造建设项目,减少清水混入截污沟,提升污水进厂浓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各区政府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运行维护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运行维护费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其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排水行业指导部门,市水务局作为污水处理设施行业指导部门,对各区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确保排水设施完好、畅通、安全运行,各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各项出水水质达标。(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建立机制并长期开展)

2.建立南明河流域截污沟断面考核机制。结合贵阳市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并参照贵阳市河流断面考核办法,建立南明河流域截污沟断面考核机制。在南明河流域截污沟各区交界处设置监测断面,通过污水浓度变化考核各区污水提质增效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考核机制征求意见稿,并长期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是实施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牵头单位会同市督办督查局,按照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查“五步法”对各部门、各区督导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或提请市政府予以约谈。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做好自查和落实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三)强化信息报送。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市水务局落实周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明确联络员,专门负责方案整改措施调度工作,每周一将上周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报市政府。

(共印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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