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9〕8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7-08 发布时间: 2019-07-15 17:13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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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8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贵阳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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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

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着力构建多元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工作原则

认真统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出租汽车与公共交通的关系,存量改革与增量规范的关系。遵循国家规定、符合贵阳实际,鼓励创新、宽严适度,确保平稳、有利监管。

三、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的努力,推动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新老业态融合、平衡、有序发展,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出行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乘客满意度不断提升,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形成机制健全、公平共享、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出租汽车市场环境。

四、工作内容

(一)巡游出租汽车方面。

1提升巡游出租车服务质量。

按照“系统谋划、闭环管理、行政监督、企业主体、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原则和“定规范、定标准、强考核、重奖惩”的思路,推进行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1)常态工作措施。

针对车容车貌不达标、驾驶员运营时吸烟、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欺客宰客等严重影响行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措施。优化投诉处置机制,成立投诉处理中心,严格投诉处理。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整治行动,强化路面执法、电子巡查、暗访检查力度,对涉及违反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在行业内集中开展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的专项培训,提升驾驶员服务质量意识。完善行业配套服务设施,增设驾驶员如厕点、车辆临时停放点,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研究制定代班驾驶员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巩固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在交通运输部、贵州省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健全行业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等多渠道问题发现机制,丰富执法检查、暗访检查、电子监控、公众投诉、媒体曝光等问题发现手段。以《贵州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依法处置或奖励。结合行业“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深化服务质量数据管理,提升行业信息化监管水平。督促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承担安全营运、服务质量、行业维稳等主体责任和建立完善符合出租汽车运营特点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经营服务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科学调节巡游出租车运力。

结合在出租车行业推广使用甲醇汽车部署要求,通过对在车辆更新过程中使用甲醇汽车的经营者进行政策鼓励和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方式,在2018年9月—2019年底,实现更新和新增甲醇出租车7500台,并根据投放情况和运力需求,科学研究继续投放出租车运力,切实缓解市民打车难状况。完善客流高低峰运力平衡配置机制,优化现有出租车经营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出租车运营效率。建立出租车运力需求应急保障机制,对特殊情况下产生的客流井喷状况进行运力应急保障,做好高铁站、火车站、飞机场等重要人流集散地的出租车运力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方面。

1加快存量清理。

(1)综合运用约谈告诫、媒体曝光、征信惩戒、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等行政监管措施,督促网约车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对接入平台的不合规车辆、人员清理,引导向依法合规化方向转化。(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结合贵阳市交通运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强化大数据手段在打击非法营运中的运用,依法运用行政手段提高非法营运成本,压缩非法营运空间,倒逼引导符合条件的非法营运车辆、人员向合法经营转化。(牵头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针对非法营运问题,探索新的执法监管机制或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非法营运形成更加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优化审批流程。

(1)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利用“贵阳市出租车驾驶员联合审批平台”,继续推进“联合审批”和“线上审批”,在驾驶员准入资质审核环节提高审核效率,缩短审核时限。(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对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一步畅通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办理渠道,公安交管、治安、交通等部门建立绿色办理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新车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简化办证流程,方便新车办证。(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完善配套设施。

(1)合法网约车通过共享现有巡游车临时上下客点、停车如厕点等配套设施,解决网约车停车难、如厕难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在机场、高铁站等有条件的重要客运枢纽建设

网约车专用候客区域,方便合法网约车候客。(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结合我市停车场转型升级,将充电桩、网约车停车场建设等内容纳入统筹规划管理。(牵头单位:市交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4降低准入门槛。

(1)为吸纳更多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进入网约车平台进行合法经营,适当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增加合规运力供给:将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龄年限由三年延长为五年。取消人车绑定限制,只要满足“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一致”即可。对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网约车,可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手续。(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协商等方式,制定优惠措施,由网约车平台公司与相应供应商进行谈判协商,通过整体打包购置、租用等方式,降低车辆车载系统安装费用。(责任单位:市交委)

5强化平台监管。

对照国家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理清各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政府各部门根据监管分工,从有利于加强日常监管、有利于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有利于保障乘客权益、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提出网约车平台在制度建设、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数据接入、数据查阅、信息报备、车载设备安装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制定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6调优资源结构。

(1)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创新商业合作模式,拓展服务范围,开展与网约车相关的充电设施建设营运、汽车销售、保险、维修、保养、驾驶员餐饮等服务,增加社会就业岗位的同时,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鼓励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在网约车行业中的推广应用,引导和支持从事网约车运营的企业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7健全退出机制。

(1)建立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和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依据的退出机制。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等情形严格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实施自愿和强制标准两种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经营和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网约车,规范办理流程,简化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强化平台主体责任落实。

(1)强化平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要加大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监督力度,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强化平台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受理、奖惩机制,接受乘客监督。足额配备客服管理人员,24小时接受乘客咨询、投诉、遗物查找等事宜。组织驾驶员开展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建立以服务质量结果为依据的派单机制和收入补偿机制,促进驾驶员自觉提升服务质量。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应向乘客提供车辆许可地出租汽车发票的规定,向乘客提供发票,并依法纳税。将服务质量评价数据接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3)强化平台运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制度建设,提升线下规范化管理水平。配齐办公场地、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提升线下管理能力。做好车辆、人员资质审核把关和不合规车辆、人员清理,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已取得营运资质并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人员一致。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助有意愿加入网约车运营的车辆、驾驶员资格审验和相关证照办理,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进程。(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推动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方面。

1加快网约车管理办法修订。

结合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行业管理系列新要求和我市网约车发展实际,修订完善并出台贵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交委)

2建立诚信奖惩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标准出台地方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相关工作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驾驶员和非法营运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行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通过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记录档案,将驾驶员运营中违规行为与个人信用评价、出租汽车企业招聘等相关联。(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实行统一资格管理。

将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合并为一,资格证持有人员只需申请变更注册信息即可选择从事网约车或巡游车经营,方便从业驾驶员转换岗位和节省办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委)

4实施行业动态调控。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公众出行需求、出租汽车定位和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建立出租汽车运力动态监测和调控机制,促进巡游车、网约车两个业态平衡发展,同时避免后期受轨道交通等影响出现出租汽车运力过剩而引发行业不稳定的情况。建立出租汽车经营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提示,引导行业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5引导新老业态融合经营。

(1)按照自愿原则,经营者在办理巡游出租车报废更新手续时,在新购置车辆符合网约车车况条件下,可更新为网约车经营,其有意愿回到巡游车业态经营时,且符合巡游车准入要求,准许其回到巡游车业态。(牵头单位:市交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引导巡游出租车加入网约车平台融合经营,开展预约、电召等服务,借用大数据整合信息资源,探索定制出租车等新的经营方式,提高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收入。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为网约车平台提供线下管理服务,补齐网约车平台线下管理能力不足的短板。(责任单位:市交委)

(3)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购置或招募社会车辆以“对公加盟”方式与相关网约车平台开展合作经营。(责任单位:市交委)

五、组织机构

为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贵阳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全面统筹各项工作。

组  长:王  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振能(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  洋(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成  员: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谋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  轶(市信访局副局长)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峻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  勇(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芹(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肖建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  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殷晓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周志勇(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副局长)

廖昆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徐  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芮  金(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何  辉(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姜  华(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俊生(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秦永康(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毛志伟(白云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朝阳(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明权(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永红(修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家武(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俞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芮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公章,如有需要,由市交委代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出租汽车行业是重要民生领域,事关人民群众出行与社会稳定大局,深化行业供给方式改革,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健康发展,对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此次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和具体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完善机制,强化联动。由市交委牵头,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相互协作,形成联动,加强信息互通,根据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统筹工作开展,总结工作成效,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整体工作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深入细致加强宣传,主动引导,正面发声,强化解读。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热点事件尤其是负面事件产生的舆情危机,作好舆情监测和应对。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畅通渠道,维护稳定。加强社会沟通,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切实做好行业各相关利益方的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各方理解,凝聚改革共识,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维护行业稳定。

(共印52份)

文字解读:《贵阳市深化改革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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