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9〕7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9-07-06 | 发布时间: | 2019-07-08 17:1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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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7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市直属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履行有关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有资产、节能等方面机关事务管理职责,委托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履行。
二、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委托,在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时,要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在作出决定受托事项的行政决定前,须按程序报市政府办公厅审核。
三、由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履行受托职责所需经费的预算编报主体和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做好相关预算的编制、申报、执行等工作。
2019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共印5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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