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9〕6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6-18 发布时间: 2019-06-24 17:29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9〕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市减灾

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减灾委组成人员

主      任: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主任:徐  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赵  平(市委常委、贵阳警备区司令员)

王  春(市政府党组成员)

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  嶒(副市长)

杨  波(副市长)

赵雄斌(武警贵阳市支队支队长)

成      员:刘晓萍(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许俊松(市政府秘书长)

张雪丽(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肖振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建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付  涛(市科技局局长)

刘良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

何发兵 (市民宗委主任)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国玺(市民政局局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韦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华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  波(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左章超(市水务局局长)

田胜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成虹(市商务局局长)

袁云龙(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霏(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洪  兵(市退役军人局局长)

魏燕飞(市应急局局长)

刘俐莎(市外事办主任)

黄永辉(市国资委主任)

杜林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罗德亚(市统计局局长)

刘  刚(市医保局局长)

谭承忠(市人防办主任)

吴宏春(市大数据局局长)

韩  梅(市金融办主任)

吴德刚(市林业局局长)

谭  筑(市粮食和储备局局长)

李世永(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刘元贵(市科协主席)

吕槐乐(团市委书记)

程建梅(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牟克林(市气象局局长)

齐  力(贵阳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时蕴伟(贵阳供电局局长)

洪  铭(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董事长)

高  蓉(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市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负责市减灾委的日常工作。魏燕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减灾委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特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三、市减灾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市减灾委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市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市减灾委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市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市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下拨、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市委宣传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网信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引导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市发展改革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

市教育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重建规划方案及其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市科技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为救灾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市民宗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并协助少数民族地区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全市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市民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进行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司法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奖励优待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重点开展对水、电、气等防灾保障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疏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和避难场所等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

市交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发生灾害时,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重点确保主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交通通畅;支持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发布水上航行安全信息,提醒、指导船舶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避险工作;履行水上搜救职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搜救和船舶防污染应急行动;开展对道路防灾保障基础设施的抗震防灾规划。

市水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疫情和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及时调拨市级救灾备荒种子,指导农民采取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将受灾困难群众纳入农村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确保在政策扶持下如期稳定脱贫;协助做好水库、水电站移民的生产自救工作。

市商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文物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报道工作。突发性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

市卫生健康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市外事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市境内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协助外宣办做好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市国资委:联系、指导和协调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医疗器械除外)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提供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市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医保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医疗保障政策, 保障符合条件的受灾参保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人防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市大数据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开展通信应急保障与通讯设施抢修等工作。

市金融办: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推动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

市林业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市粮食和储备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市应急局做好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市减灾中心承担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市内跨地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市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团市委: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参与抗灾救灾。

市科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市红十字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参与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动员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市气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贵阳无线电管理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 统筹做好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贵阳供电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贵州燃气集团: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挥所辖区域内燃气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燃气供应。

市慈善总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所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未明确工作职责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工作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和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

团市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消防救援支队。

贵阳无线电管理局,贵阳供电局,贵阳燃气集团。

武警贵阳支队。

(共印62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2948.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9年6月24日 下午5:29
下一篇 2019年6月25日 上午10:1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