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9〕50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9-05-08 | 发布时间: | 2019-05-10 23:3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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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5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年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2019年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渔业发展,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上台阶”的总体目标,根据《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的函》(黔渔领办函〔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渔业总产量2316吨。稻田养鱼面积5万亩,产量625吨,产值1613万元;鲟鱼养殖面积30717平方米,产量500吨,产值1414万元;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面积2200平方米,养殖产量360吨,产值864万元。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受益农户达21580余人;创建国家健康示范场1—3家。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鱼苗繁育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鱼苗繁育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苗种保障水平。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鱼苗繁育基地,开展土著鱼类、特种鱼类及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四大家鱼的繁育研发;重点在修文县、清镇市实施水产苗种场改扩建工程,改扩建1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年繁育鱼苗4000万尾。
(二)大力推进稻田养鱼示范基地建设。以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乌当区为重点,打造1—2个省级重点示范县(市、区),在清镇市宜渔稻田坝区重点打造一个500亩高标准、高效益的示范样板,带动全市宜渔稻田开展稻田养鱼,进一步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市、县两级农业国有公司积极参与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公司投资建设,政府供贷贴息,政策奖补支持。通过“稻+N”模式养殖鲤鱼、泥鳅、河蟹、小龙虾等品种,着力加强屯鱼设施技术示范指导工作,确保水产品均衡上市,全力保障全市渔产品平稳供应。
(三)大力推进鲟鱼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在全市打造1—3个鲟鱼健康养殖示范场,凸显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标准化、产业化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大力推进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按照农业农村部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重点在乌当区、息烽县、清镇市等区(市、县)打造4个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场,构建我市池塘养鱼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生态化,提高生产效率,构建高产池塘养鱼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并应用示范带动辐射发展。
(五)大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稻田养鱼标准化生产及优质水产品认证。广泛开展水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引导产业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开展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机制;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加强对养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和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开展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测报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六)大力加强现代渔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快大数据在水产养殖方面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水产”智慧渔业建设,建立渔业从生产到销售的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我市渔业信息化进程。
(七)大力推进品牌和销售体系建设。做强“黔湖”生态鱼整体品牌,打造“黔湖”品牌形象店及社区销售店;积极创建“乌江鱼”品牌。积极推进生态渔业产品进“惠民生鲜”、“农投惠民”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企业、机关,同步搭建好贵电商、淘宝、微信等线上销售平台,逐步建立起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的立体销售网络。支持企业到国内外、省内外参加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对贵阳生态渔品牌进行推介,并通过自媒体、贵州电子商务云、贵农网、农经网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黔湖”等生态渔产品宣传,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增强贵阳生态渔市场竞争力。
(八)大力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聚焦产业革命“八要素”,发挥生态渔业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致富,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编制《农村产业革命生态渔业发展培训教材》《稻田养鱼小册子》,做好农民技术培训工作。各地根据资源优势,选择好水产养殖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渔业生产。搭建好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户搞好产销对接,做好养殖产品与市场衔接工作。
三、实施进度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4月一2019年11月)。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2019年贵州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和本方案,落实稻田养鱼、冷水鱼健康养殖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区(市、县),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加强重点县重点规模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建立督导机制,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企业和具体责任人,并及时通报督导结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按照省、市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4月,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及开展技术培训。
5月,启动鱼苗繁育工作,加强鱼苗技术指导工作,重点推进稻田养鱼和冷水鱼养殖示范点建设。
6月—9月,抓好养殖及管理工作,纵深推进各种养殖方式发展。
10月—11月,抓好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工作。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做好统计、测产、项目资金检查和全年工作总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贵州省生态渔业产业发展评估办法》对全市生态渔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选定样板示范区(市、县),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渔业产业发展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取得的成绩,细化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及统筹调度机制,积极推进本地区生态渔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相关区(市、县)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统筹抓好本地生态渔业发展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函〔2019〕47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引导其他经营主体参与各种模式生态渔业产业项目投资经营。做好生态养殖用地、用水、用电、税收、保险等的政策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毒、电、炸、盗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非法捕捞生态渔行为;加强水产苗种、渔产品质量安全、捕捞过程中天然鱼类资源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完善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持证捕捞,简化跨行政区养殖证办理程序,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渔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有关部门要配合地方渔业企业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对我市生态渔业发展的支持,组织企业申报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将生态渔业项目列入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库。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采用“基金+银行+担保”等金融组合手段,有效支持渔业企业发展,切实解决渔业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着力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创新探索“权证抵押+渔业企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农户”的特色渔业区域养殖农户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渔业的信贷投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各类水产养殖保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生态渔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对推动生态渔业发展突出的区(市、县)和项目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对工作不力,各项任务目标未完成的区(市、县)和项目主体通报批评,同时减少生态渔业投入;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的生态渔业养殖、销售经营主体给予奖励。相关区(市、县)要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把生态渔业产业工作纳入重要督查内容,开展月调度、季分析,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相关区(市、县)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存在困难及问题、对策建议报送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将适时督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张晋芳,联系电话:87987227;邮箱:672198540@qq.com)
(六)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渔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切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渔业管理和技术推广机构人员轮训和继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依托生态养殖研究基地,打造生态渔业产、学、研、用技术平台,积极推广和应用生态渔养殖和渔产品科技成果。
(七)强化推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省会城市技术力量优势,全力做好生态渔业产业技术服务工作。一是积极邀请省级科研院所、行业部门的产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二是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深入第一线,协调配合、互相补充、紧密联动开展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充分利用基层农技干部、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农业辅导员等“三农”服务力量,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院坝会、板凳会等形式,讲政策、讲技术、讲市场,算好结构调整经济账,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
(八)强化信息报送。相关区(市、县)要加强对生态渔业产业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提升宣传能力和水平,积极报送生态渔业开展情况,每月1—2篇以上信息报送市领导小组工作专班。
附件: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渔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生态渔业发展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波(副市长)
副组长:沈 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胜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左章超(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乐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劲松(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春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余国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谯运清(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殷晓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祥(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简 毅(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 印(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李朝阳(乌当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庆玲(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王国鉴(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杨志义(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李明伟(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段红莲(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吴太君(市农投集团副总经理)
联络员:杨 斌(市水产站站长,联系电话:87987230)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在市农业农村局(班长:田胜松;副班长:李宏清,潘剑;成员:龚文涛、杨斌、马永兵及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工作专班主要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生态渔业发展工作专班要求,统筹协调全市生态渔业产业发展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综合调度,提出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技术方案和政策指导意见,负责稻田养鱼、冷水鱼养殖产业具体实施工作。
(二)市水务局:负责挖掘湖库生态养殖潜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于适宜养殖的湖库开展湖库生态养殖产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利用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和保障渔业发展治安环境。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生态渔业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管理。
(五)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部门预算资金,配合主管部门制定产业发展补贴、保险等支持措施。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生态渔业发展用地指导工作。
(七)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做好渔产品市场推广和销售链接等。
(八)市科技局:负责指导生态渔业产业链各个环节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等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渔业环境保护政策指导。
(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生态渔业相关标准,加强对有机水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市大数据局:负责指导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和数字渔业工作等。
(十二)市金融办:负责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渔业发展,积极申报贵州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用于发展生态渔业。
(十三)市统计局:负责渔业产值核算,并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开展统计业务指导。
(十四)市农投集团:负责全市生态渔业产业示范点项目实施和示范引领,带动市场其他经营主体、养殖大户、合作社等发展生态渔业。
(十五)区(市、县):负责按照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统筹做好本地生态渔业产业发展工作。比照市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立本地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成员单位需要商议的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资料送市生态渔业专班,统一提交讨论。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二)建立联络员及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生态渔业发展具体工作,每月底前报送1期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
(三)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市工作专班负责将稻田养鱼、冷水鱼养殖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市、县),制定督查方案,建立台账、逐月调度,定期督查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共印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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