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贵阳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方案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9〕2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9-03-14 发布时间: 2019-03-14 22:47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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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9〕2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年度贵阳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方案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9年度贵阳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度贵阳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方案

为贯彻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贵州省能源局下发的《贵阳市2019年度能源发展目标责任书》要求,确保贵阳市2019年度能源发展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切实加快我市能源行业建设,特制定本目标分解方案。

一、目标分解

(一)2019年完成调度原煤产量130万吨,其中:清镇市12万吨,修文县97万吨,息烽县18万吨,开阳县3万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

(二)2019年确保完成统调电煤供应量545万吨,非统调电煤15万吨。其中:统调电厂545万吨:清镇市5万吨,修文县4125万吨,息烽县665万吨,开阳县16万吨;非统调电厂15万吨:修文县15万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

(三)完成改造提升建设矿井新增产能75万吨/年,其中:清镇市30万吨,息烽县45万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清镇市、息烽县人民政府)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9年确保淘汰退出煤矿5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2019年底贵阳市30万吨/年及以上正常生产煤矿采煤机械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

(六)2019年底贵阳市矿井水100%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

(七)2019年新增开阳县通天然气管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开阳县人民政府)。

(八)2019年度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48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

(九)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度新增充电基础设施保证目标1000个,力争目标1150个。(详见附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工作要求

(一)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目标分解方案中要求,抓紧组织研究,迅速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调度的职责,涉及到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有关工作。

(二)加强运行调度。定期调度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时跟踪督促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推进。每季度末,各责任单位将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报送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按时限要求向省能源局报送。

(三)强化目标管理和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履行监督职责,以重点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贵阳市能源发展目标分解方案通知

(共印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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