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16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9-21 发布时间: 2018-09-21 23:34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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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66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贵阳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  组  长:徐  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钟汰甬(市政府副市长)

魏定梅(市政府副市长)

专职副 组 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张雪丽(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发志(市委群工委常务副书记)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  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  灏(市爱卫办〈市“三创”考核办〉主任)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周  进(市教育局局长)

付  涛(市法制局局长)

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高  杨(市规划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华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袁云龙(市旅游产业发展委主任)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洪  兵(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刘  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康  志(市直机关事务局局长)

李  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卢幼黔(市妇联主席)

吕槐乐(团市委书记)

林  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  刚(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  俊(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邹  杰(白云区政府区长)

汤  辉(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

廖  勇(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卓  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文平(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韩勇(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统筹,研究、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谭承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显华、陈德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领导小组各类文稿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收集、起草、汇总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信息资料按程序报送,保持信息互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相关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决定的督促落实、跟踪问效;负责做好上级部门相关督查的迎检工作;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适时向市政府常务会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市城管委办公室代章。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专职副组长除外)如因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由其接任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分设综合协调组、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组、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组、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组、资金保障组、宣传教育组、志愿服务组、督导检查组十二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文明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法制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黄  琴(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处长,电话:18586895556)

刘孝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电话:18985587056)

主要职责:1.负责各工作组的统筹协调工作;2.负责拟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方案和阶段计划,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统计、汇总、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提出生活垃圾分类及其相关工作建议;3.负责组织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易腐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

组    长: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刘孝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电话:18985587056)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易腐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易腐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基础设施配置,规范易腐垃圾分类收运流程,杜绝“混装混运”,保证易腐垃圾顺利进入终端处置程序;2.负责收集贵阳市易腐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提供有关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本文所指的易腐垃圾包括:家庭、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

组    长:蔡心红(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张敏(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处处长,电话:13985453492)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可回收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基础设施配置,规范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流程,杜绝“混装混运”,保证与终端处置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2.负责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监督管理,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收旧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完善社区回收体系;3.负责收集贵阳市可回收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提供有关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本文所指的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书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四)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

组    长: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刘孝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电话:18985587056)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大件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大件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基础设施配置,规范大件垃圾分类收运流程,积极开展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工作,保证与终端处置环节的有效衔接;2.负责收集贵阳市大件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提供有关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本文所指的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五)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组

组    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曹杨(市生态文明委固废处理中心主任,电话:18608518180)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推进贵阳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完善有害垃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基础设施配置,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运流程,杜绝“混装混运”,保证与终端处置环节的有效衔接;2.负责收集贵阳市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提供有关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本文所指的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六)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组

组    长: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刘孝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电话:18985587056)

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负责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规划、立项及建设;3.负责收集贵阳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配置及终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资料,提供有关项目完成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

(七)达标单位创建工作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黄琴(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处长,电话:18586895556)

刘孝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处长,电话:18985587056)

主要职责:1.负责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2.负责制定达标单位创建标准,建立工作台账,提供工作的进度情况、资料和简报报送工作。

(八)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组

组    长: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 络 员:黄琴(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处长,电话:18586895556)

主要职责:1.负责以居民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建立示范片区基础台账;2.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情况,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九)资金保障组

组    长:刘晓萍(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联 络 员:韩之磊(市财政局经建处处长,电话:13985176522)

主要职责:1.负责在预算安排上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2.负责测算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及终端处置能力建设成本以及服务费的收取标准;3.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确保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工程建设资金;4.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十)宣传教育组

组    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委、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市“三创”考核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市城管局、团市委、市妇联。

联 络 员:陈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电话:13985455082)

主要职责:1.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市属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气氛;2.注重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与文明城市创建、“门前三包”等结合起来,指导编制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宣导手册、短信、短片、宣传口号等,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学实践内容;3.负责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4.负责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5.负责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社会进步发展”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

(十一)志愿服务组

组    长:李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群工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联 络 员:张亮(市文明办三处处长,电话:13885169059)

主要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进社区、进小区、进家庭,进村入户;2.负责协调和指导群团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群众宣传工作,普及分类知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3.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4.负责发动组织全市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督导检查组

组    长:杨忠德(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督办督查局、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事务局、市爱卫办(市“三创”考核办)、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联 络 员:李沅隆(督办督查局三处副处长,电话:13984309300)

主要职责:1.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对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该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会同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检查评比考核机制,组织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通报、报告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评情况,负责督促、协调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2.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体系;3.市委宣传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考核工作范畴;4.市生态文明委负责监督、指导有害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5.市直机关事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6.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负责督促、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市、县)物业公司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8.市商务局负责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组织督促和检查指导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9.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指导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及分类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转变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地。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动。各工作组要制定细化本组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小组工作例会,定期报送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及1名沟通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履职担当,确保工作协同推进。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效。督导检查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对各工作组及各行业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实施考核测评、通报考核结果,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提请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LED屏、建筑围挡、公交车体、宣传栏等社会媒介,全方面、多角度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市民积极投身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群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贵阳日报传媒集团,贵阳广播电视台。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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