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清镇市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16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9-21 发布时间: 2018-09-21 23:29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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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6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清镇市妇幼

健康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的

实施意见

清镇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23号)等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妇幼健康事业短板,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打造贵阳大数据妇幼健康实验示范基地,探索创新以清镇市为试点的妇幼健康共建共享服务模式,推动贵阳市妇幼健康事业“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向前发展,助力健康贵阳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健康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大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紧扣建设健康贵阳的安排部署,创新工作举措,补齐“市、县、乡、村”妇幼健康服务短板,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发挥全市卫生健康人才、技术、设备、信息、教学、科研和管理优势,形成共建共享格局,全面提升清镇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综合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爽爽贵阳新未来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创新形成新示范。

积极营造促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安全规范、创新应用的发展环境,探索“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新业态,通过推动大数据战略实现信息化建设,依托省预约挂号平台、贵州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包括网上预约挂号、网上支付、网上建卡、在线母子健康手册、健康咨询、孕期保健提醒、远程胎监、随访提醒等内容的便民服务体系。将临床医疗与儿童保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数据互联互通,打造贵州大数据妇幼健康实验示范基地。

(二)探索形成新标准。

以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总目标,以落实民生实事,提升服务能力、保证母婴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基层妇幼健康三级服务网络。提供由市级专家支撑、县级业务骨干主导、基层团队负责的“1+1+1”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新模式,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拓展妇幼专科特色服务,将中医与中西医融合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妇幼人群医疗保健需求。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逐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儿童死亡率达到国内发达地区水平。

(三)试点形成新模式。

以清镇市为试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医联体建设,探索构建县级区域妇幼健康服务医疗共同体。通过以贵阳市三级公立医院为主,引领提升县、乡基层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和妇幼卫生远程医疗体系,形成以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上下贯通、共建共享的模式,向全市推广,打造全省标杆。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清镇市妇幼健康综合管理能力。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5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和省、市配套文件精神,履行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根本保障工程,坚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清镇市试点创建,在政策设计上从财政投入、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有新突破,保障清镇市妇幼健康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医共体”改革。

1.共建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在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加挂“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清镇医院”牌子。建立完善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与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全面提升清镇市妇幼保健院管理能力、诊疗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带动和推进清镇区域妇幼健康医共体建设,构建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与分级诊疗模式,构建市、县、乡医共体单位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的快速联动会诊和无缝转诊。

2.资源下沉,提升管理水平。借鉴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兄弟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超前的服务理念,推动和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清镇市妇女儿童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三甲医院专家的服务,有效解决清镇妇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指导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在产科安全质量管理、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设、孕妇学校建设、医院文化及管理内涵建设等方面不断提升。由贵阳妇幼保健院派驻挂职副院长,结合清镇市实际与学科特点,精准施策,补齐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不足的短板。通过派驻专家定期坐诊、开展会诊、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等方式重点帮扶清镇市妇幼保健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快速提升清镇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3.深化合作,确保共建共享工作的顺利推进。由清镇市人民政府搭建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争取东部发达地区的对口帮扶和支持。与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签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支持清镇市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协议》,将共建共享工作管理及专家劳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定额补助。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外派专家积极性。对于上级医院外派到清镇市的专家,由清镇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后勤保障,专家劳务费参照《清镇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对到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挂职的专家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绩效待遇。

(三)加快清镇市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上下联动,加大人才培养。由市卫生计生委统筹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及贵阳市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资源,发挥各自学科特点,结合清镇市妇幼健康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实际需求,分3年帮助清镇市培养100名中级以上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清镇市择优遴选100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务人员和县乡卫生管理人员到贵阳市三甲医院进修学习和岗位能力提升轮训;探索由贵州医科大学在职硕士教育定点在清镇招收在职研究生试点。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轮训和挂职帮扶等方式,培养、储备一批医疗保健专业和医院管理人才。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根据《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国家指导支持、省级全程督导、市县级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清镇市实际情况,由贵阳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将贵阳市三甲医院培训项目下移清镇,为当地急需紧缺的儿科医师、妇产科医师培养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便利。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在编制、引进、薪酬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激励力度,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将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为全省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才培训基地。

2.充实团队,打造重点学科。市卫生计生委帮助支持清镇市组建“妇幼健康专家团”并开展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指导下,清镇市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充实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在培养高层次人才、培训骨干医生、提升妇幼健康科研水平、提高临床教学能力、培养管理人才、提升医疗保健技术水平、打造重点学科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到2020年,聚集100名贵阳市妇幼健康专家加入专家团,为清镇市培养培训一批高层次妇幼健康服务人才。引进使用一批先进诊疗技术,联合攻关一批临床科研项目,打造2—3个全省领先、市级一流、有一定影响力的妇幼健康临床重点学科。

(四)创新妇幼健康服务模式。

1.以人为本,打造特色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创新特色服务品牌。从外树形象,内强管理上下功夫,加强文化内涵建设,打造业务精湛、服务一流的服务团队,树立院有专科,科有特色的妇幼服务品牌形象。按照妇幼保健大部制改革完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学科体系建设,并不断提升内涵,完成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的建设,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创新引入传统中医保健服务,满足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2.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实施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积极推动《贵阳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搭建县域妇幼信息平台,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信息采集、录入、整理、填报、共享和统计分析功能,实现HIS系统与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

3.完善诊疗体系,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强清镇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提速升级,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市、县、乡三级远程会诊网络体系,积极推动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实现县域医共体检验结果互认。与省级医院实行远程医疗互联互通,实现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程医疗全覆盖。

4.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母婴安全。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妇幼健康服务项目质量,畅通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完成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保障母婴安全。

5.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均等化。完善县、乡网络体系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诊断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区域医共体建设、开设联合病房等方式,推进清镇市妇幼保健院与四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在人才、技术、管理方面资源双向优质流动,推动资源下沉,不断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性及可及性,提高区域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程度。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贵阳市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定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  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霏(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孙绍雪(清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组  长:洪  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卫民(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宋显胤(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胡连生(市编委办副主任)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刘崇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文捷(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温尚波(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

江  超(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孙  袁(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邵晓珊(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申开荣(清镇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周  红(清镇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周红鹰(清镇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阳市卫生计生委,洪阳、宋显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优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五、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计生委:全面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改革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市发展改革委:对清镇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在清镇市儿童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指导和大力支持。

(三)市财政局:从2018年起,对清镇市妇幼健康服务在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四)市编委办: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精神,指导清镇市在本级卫计系统事业编制总数内,合理调配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以满足工作需要,保障妇幼健康专业人员编制。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促进妇幼健康人力资源整合。在医保政策上给予支持,患者实行双向转诊时,只支付一次起付线。

(六)市大数据委: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对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各有关部门、清镇市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支持和监督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对清镇市妇幼健康服务改革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推动妇幼健康“五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市各有关部门、清镇市政府要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要强化对共建共享的监管职能,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医药价格政策和清镇市妇幼健康建设项目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妇幼健康发展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多部门联合的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未配合开展工作的部门进行问责,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四)加强宣传总结。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支持度,为形成基层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及分级诊疗格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报告材料,以点带面,在贵阳市深化推广。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编委办。

市妇幼保健院。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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