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8〕13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8-08-11 发布时间: 2018-08-24 17:27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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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8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兰州、贵阳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有序开展我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晏(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钟汰甬(副市长)

成  员:刘本立(市政府秘书长)

刘  朱(市政府办公厅正县级干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路  逖(贵州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处长)

李  瑞(贵州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熊国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德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

朱勇前(市税务局局长)

林  刚(云岩区政府区长)

朱  刚(南明区政府区长)

梅  梭(花溪区政府区长)

唐兴伦(乌当区政府区长)

邹  杰(白云区政府区长)

汤  辉(观山湖区政府区长)

孙绍雪(清镇市政府市长)

佘  龙(修文县政府县长)

卓  飞(息烽县政府县长)

李仕勇(开阳县政府县长)

黄昌祥(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向子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曾文平(贵阳综保区管委会主任)

韩  勇(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我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由熊国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强、周海涛兼任,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一名处(室)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明确一名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印章,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模式,由市宣传、发改、公安、住建、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印发执行。

(二)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整治工作,从2018年9月起,于每月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

市委宣传部。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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