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1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7-24 | 发布时间: | 2018-07-24 18:1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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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1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国家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5〕25号)、《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140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93号),扎实抓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市的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小刚(副市长)
副组长:谭承忠(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潘 文(市委保密办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向 东(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贵蜀(贵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崇芳(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院长)
成 员:韩 梅(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禄劲松(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莫 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臣刚(市法院政治部主任)
罗 勇(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赵 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肖 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晟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马春雷(贵阳供电局副局长)
方 彬(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莫 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陈 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龙宣宗(市政府应急办应急一处处长)
叶 宇(市法院政治部组织处处长)
文燕萍(市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处处长)
吕 宁(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
颜加宇(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刘俊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处长)
陈 刚(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办主任)
邱 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凌行明(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喻 娜(市司法局司考司鉴处处长)
刘世钰(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主任)
王启亮(贵阳供电局安全监管部主任)
熊光奎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黄 卫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刘 铸(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周 永(市司法局计财装备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各项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司法局:负责贵阳考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务工作顺利完成。
2市国家保密局: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3市公安局:参与试卷运输并确保安全,负责考点内外治安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做好相关安保工作,依法查办考试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4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
5市法院:做好本系统法律职业部门人员储备状况的信息采集、政策宣讲、舆论引导工作。
6市检察院:做好本系统法律职业部门人员储备状况的信息采集、政策宣讲、舆论引导工作。
7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考试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8市教育局:负责安排学校设置考点考场及监考工作。
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点周边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10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考点考试期间突发疾病急救工作及卫生防疫工作。
1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考点周围的生产性噪音及占道经营。
12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维护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试卷运输道路专线畅通。
13贵阳供电局:负责各考点考试期间电力保障工作,重点确保计算机化考试科目顺利进行。
2018年7月24日
抄送:市国家保密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政府应急办。
贵阳供电局。
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共印5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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