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0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7-04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19:0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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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0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贵阳市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
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36号)文件精神,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贵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自文件下发之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略)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市委各部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共印8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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