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8〕1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8-01-20 | 发布时间: | 2018-01-20 22:2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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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8〕1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人民大道、
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
城中村改造和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为支持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产业布局培育,推动以生态为特色的世界旅游名城、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加快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市级统筹作用
按照“市统筹、区为主”的原则,市级负责统筹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区域开发、产业布局;负责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时序、融资模式、建设标准及规范;负责通盘考虑项目融资、资源配置等;负责将涉及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进行重点调度、重点保障;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和督促考核,建立市级督查考核机制,严格问责问效,确保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二、落实区县主体责任
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涉及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道路沿线和周边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产业发展的项目主体,负责区域开发和产业规划编制、建设资金筹措、土地房屋征收,做好资金保障和还款保障,并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要以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建设为依托,充分整合道路沿线及周边的各类资源,按照规划先行、打捆实施、共建共享的要求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整体策划、精心设计,要融入城乡“三变”改革,整合各类资金,统筹考虑产业培育发展,加快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田园综合体、旅游景点、特色小镇、富美乡村等建设。
三、科学确定建设时序
在经市政府确认的规划范围内,对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产业发展项目,实行规划区域内项目投资的总体平衡,涉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原市棚户区城改办)负责纳入市级实施年度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和实施时序进行统筹,确保纳入省的棚户区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确定建设时序,确保有序推进。
四、简化优化审批程序
市直有关部门对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产业发展项目实行联评联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快落地、早见效。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由市级及以上部门审批的,其他市级审批事项依法下放给区(市、县),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五、促进土地科学利用
根据《贵阳市加快城市“三变”改革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试行)》,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低效用地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转让、入股等多种方式对获取的土地进行改造开发;对纳入省、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将拟实施的项目与项目土地使用权通过一次性招标方式确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六、强化规划指标管理
为实现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投入与产出的自身平衡,在改造方案编制中可适度、合理提高规划指标,如适度、合理提高规划指标后不能实现自身平衡的,在规划单元内平衡,如在规划单元内还不能实现平衡的,可在各区(市、县)规划区域内平衡,如在规划区域内仍不能平衡的,则在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范围内实现平衡。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建设、同步验收的要求,可采取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的方式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计划。
七、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合理配置资源、统筹资金使用、整体策划项目,实现项目收支平衡。可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项目实施主体规范开展政策性棚户区改造。鼓励项目公司围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养老产业、城市停车场建设及健康、教育培训、文化旅游等国家重点支持的投资领域发行项目收益债;规范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用好用活银行、证券、保险等相关政策,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以PPP模式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各区(市、县)政府依法依规成立政府性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产业发展。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各区(市、县)实施的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地块规划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相关地块按规定出让后,出让土地的溢价部分按一定比例分配给相关区(市、县)。市本级财政对各区(市、县)涉及人民大道、旅游公路环线、花冠路沿线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予以支持。
2018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城乡“三变”办。
(共印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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