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20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12-19 发布时间: 2017-12-19 22:34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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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209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219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

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是国家工商总局重点项目。结合国家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该项目是以等级保护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为基本出发点,以安全管理、安全运维为系统核心,形成集统一监控、统一分析、集中评估、全网联动为一体的信息安全运维管理平台,着力构建安全的可视化与联动处理机制,建成后将为公众用户和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大数据战略行动计划内容将近期和远期建设相结合,加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信息共享的平台和载体,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内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分期实施,整个项目于2018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一期主要完成北京云中心建设;二期主要完成贵阳分中心建设,贵阳分中心包含贵阳云中心和贵阳备份中心两个部分,其中贵阳云中心互联网通过租用不同运营商的多条线路接入INTERNET,为公众用户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利用VPN设备建立安全加密隧道与北京云中心公示系统数据库同步使用业务数据,贵阳政务外网作为公示系统的数据备份中心,与北京公示系统一部分利用专线互联,并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对公示系统的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三、建设模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由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与贵阳市合作共建,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负责分中心设备和关键信息系统的运维和经费,负责支持贵阳市依托分中心开展大数据研究和开发工作;贵阳市负责分中心的场地、线路租赁政府采购及对应的租赁费用,负责分中心开展大数据研究和开发建设费用,负责项目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开展实地调研比选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专家组到贵阳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考察贵阳分中心承租备选点,商谈贵阳分中心建设事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涉及区〔市、县〕;时限:20179月底前)

(二)确定承租单位。在前期比选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贵阳分中心承租单位。(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涉及区〔市、县〕;时限:20171231日前

(三)开展设备安装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在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扎实做好场地准备和设备安装。(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委,涉及区〔市、县〕;时限:201812月底前)

(四)开展项目调试。由市工商局负责与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对接,待项目安装后,积极开展项目调试,并做好调试期间的维护和数据记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委,涉及区〔市、县〕;时限:20198月底前)

(五)开展项目验收。项目调试合格后,由市工商局负责向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同步做好验收准备。由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组织专家开展验收。(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委,涉及区〔市、县〕;时限:201912月底前)

(六)做好日常维护及数据挖掘应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与市政府商洽达成的共识,市工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按要求做好项目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工作,同时结合贵阳发展实际,充分利用贵阳分中心的数据资源,开展后续的挖掘应用,提升数据价值,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推动贵阳大数据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委,涉及区〔市、县〕;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由 “两试点、一中心”共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要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统筹落实,涉及单位要明确专人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大数据委负责项目指导和监督,市编委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项目人员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评审和项目资金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经初步测算,贵阳分中心每年场地和线路租赁费用概算约520万元,由市、区(贵阳分中心落地所在管辖行政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配套年限为10年。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纳入市工商局年度预算。

(三)强化人员保障。为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阳分中心的日常运营维护和后续数据开发,由市工商局统筹,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确保贵阳分中心建成后人员保障到位。

抄送:市编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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