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业“六个比重”工作措施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20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12-14 发布时间: 2017-12-14 22:09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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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207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全省旅游业

“六个比重”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24号)提出:到2020年,全省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2%以上;旅游业税收占税收收入比重提高到12%以上;旅游脱贫人数占总脱贫人数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游客“购物”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入黔游客人数占游客总数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5%。按照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我市落实“六个比重”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旅游增加值测算和评估工作,确保到2020年,贵阳市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牵头,市统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全域旅游综合目的地建设,加快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转变、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到2020年,将旅游相关行业税收比重提升到30%以上。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牵头,市国税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三、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开发富美乡村旅游项目,打造富美乡村旅游品牌,形成富美乡村经济发展新动力。到2020年,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5%;实现旅游脱贫人数占总脱贫人数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牵头,市农委、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四、重点发展贵州、贵阳民族手工艺、土特产品、民族医药、特色食品等四类旅游商品,促进文化旅游商品规模化发展,利用网络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到2020年,实现游客购物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五、聚焦精准营销,深度开发国内外旅游市场,利用好手机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创新营销方式,利用旅发大会、酒博会等大型活动开展贵阳旅游宣传推介,不断提升贵阳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到2020年,入黔游客人数占游客总数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牵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201712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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