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96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1-15 | 发布时间: | 2017-11-15 18: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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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治理取得的成效,紧密结合我市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研判找准火灾风险突出领域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合力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织密街道社区、乡镇村寨火灾防控网格,做好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和农村“火烧连营”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小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世永(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李世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分工、有部署、有落实。
三、工作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防控”体系建设。
1.各级政府落实统筹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完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督察督办和目标绩效考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村寨易地扶贫搬迁同步编制和实施消防规划。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集中约谈大型连锁集团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所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
2.行业部门落实归口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行业综合目标管理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约谈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各行业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科室,培育消防“明白人”,组织对行业单位、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卫计、教育、文物、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部委制定出台的标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文物古建筑、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仓储物流企业、白酒生产企业、大数据机房、工业园区要积极推行我省出台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电力部门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以及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中有工作任务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抓好落实。
3.公安机关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公安机关要积极推进消防法制建设,细化完善执法裁量标准,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公安消防、治安部门要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4.社会单位落实主体工作责任。督促重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6+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二)全面推动消防安全“重点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五类场所排查监管。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五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全部建立数据台账。根据场所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5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57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管电动车火灾防范,组织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发动乡镇、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每周要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开展1次以上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2.着力开展重点村寨整治。各地政府要派出工作组,对传统村落、50户以上木质建筑密集村寨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乡镇、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落实情况,测试消防设施,拉动志愿消防队,实地查看用火用电安全情况,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快推进重点村寨消防改造,年内,一类重点村寨(开阳马头村)全部完成消防“水改”“电改”,建立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器材,安装运用“农村电气火灾监控大数据平台”;二类重点村寨(花溪批林村、镇山村、龙井村、乌当偏坡村、下院村、王岗村、清镇大冲村虎山彝寨、开阳龙广村)完成消防“水改”,建成村寨微型消防站。要积极服务保障“大旅游”发展战略,级以上旅游村镇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制定出台村镇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基层政府、相关行业部门、村(居)两委、经营单位(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有计划地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编制小型旅馆、商铺、酒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改造标准,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经营类别、经营规模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场所,组织经营者观摩学习,督促推动整改提高;指导建立联防互救组织,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应急处置机制。
3.深入推进“三个综合治理”。扎实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基础上,扎实开展建章立制阶段和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质监、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综合治理。各地要继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家会诊活动,深挖并坚决督改安全隐患;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督促大型高层小区、城市综合体搭建消防安全“物联网”管理平台,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为消防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全国“两会”前,所有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力跟进“不放心”单位火灾隐患治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7年10月17日消防安全集中约谈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投入使用和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不放心”单位(场所、建筑)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180号)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的推进未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和“不放心”单位(场所、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全力做好重大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公安机关督促重点单位场所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全省“两会”前,贵阳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建设。
1.织密基层管理网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乡(镇、社区)和村(居)两委对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以外的社会单位管理责任,“九小场所”要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视线范围。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公安机关从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疏散、装饰装修以及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宿等方面制定简易可行的安全标准,让网格员落实检查,让小场所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全国“两会”前,90%的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2.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综治、民政、住建、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部署安排,由综治、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创建达标并同步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加强业务培训,达到“一熟四会”要求(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元旦、春节前,组织居民开展“四清一查”(清理小场所、小门店违规住人,清理住宅楼道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各类可燃物,清理居民住宅阳台、楼顶堆放可燃杂物,清理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检查村居民住宅、“九小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提醒居民出门前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强化物防技防措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同步开展“智慧消防”建设,搭建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智能预警、智慧管理、数字预案、实战指挥等系统平台。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年底前,全市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必须接入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
(四)全面推动消防安全“全民防控”体系建设。
1.拓宽消防宣传覆盖面。各级政府要结合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和火灾隐患曝光,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宣传主管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计划,作为媒体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网信、公安、教育、民政、农业、文化、卫计、新广、安监部门要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丰富消防宣传形式载体。各地要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投放“全民消防·我代言”公益灯箱广告和海报。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机关、网站、景区“八进”活动,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综治、民政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培育“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和“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阵地“四到位”。
3.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各地要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教育、住建、人社、质监、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纳入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就业上岗内容。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内容。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开展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经理人培训,持证上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
(五)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1.强化冬季练兵活动。针对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强化消防官兵体能训练,增强低温、严寒等恶劣条件下的持续作战能力。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防冻、防滑等保障措施。强化随机拉动、接警出动、着装登车等快速反应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作战安全等技战术训练,提升消防部队初战打赢实战能力。大力开展全市和片区比武竞赛活动,营造浓厚练兵氛围,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
2.完善联勤联训机制。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开展灭火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基地和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在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将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明确指挥中心、消防中队与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和通信联络方法,在接处警的同时,就近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提高灭早、灭小能力。消防中队加强与辖区内的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指挥协调,对辖区内的专职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联勤联训和实战演习。指导建立完善执勤训练制度和区域联防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其初期火灾扑救能力。
3.加强熟悉演练和水源排查。组织消防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消防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组织进行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组织消防官兵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进行1次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4.严格重要节点执勤战备措施。针对老兵退伍、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机关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细化完善作战力量编成,确保首战力量充足、有效。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建立逐级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在岗在位。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配强专业指挥人员,规范信通、战勤、宣传遂行出动机制,强化装备防冻、官兵保暖、物资供给等各项作战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遇警快速反应、科学指挥,严肃火场纪律,确保消防官兵安全。
5.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省政府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中乡镇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及装备建设任务。
6.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23日前)。推动市、县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乡镇街道、村居两委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三)严格督导考评。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乡(镇、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组织考评,并将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交市政府发文通报。
各区、市、县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7年11月23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11月起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黄钰东;联系电话:87979045、13688513006;邮箱:19560498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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