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18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10-23 | 发布时间: | 2017-10-23 21:54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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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8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农业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大数据委、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和重要事项;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魏定梅(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 筑(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肖 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 毅(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潘 剑(市农委副主任)
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马江莲(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陈 刚(市交委总规划师)
李 祥(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韩 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路 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夏世飞(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滕晓君(市规划局局长助理)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宜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姚梦兰(市统计局总经济师)
程 宁(市质监局副局长)
蒋明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简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 琼(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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