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18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10-23 发布时间: 2017-10-23 21:54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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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181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1023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部署要求,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生态文明委、市农业发展委、市国资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大数据委、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教育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标准化工作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和重要事项;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标准协调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标准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贵阳市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魏定梅(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筑(市质监局局长)

  员: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市生态文明委总规划师)

(市农委副主任)

方随洪(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马江莲(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刚(市交委总规划师)

祥(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梅(市财政局副局长)

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夏世飞(市科技局副局长)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饶晓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滕晓君(市规划局局长助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宜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姚梦兰(市统计局总经济师)

宁(市质监局副局长)

蒋明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琼(市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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