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9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06-08 | 发布时间: | 2017-06-09 00:0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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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9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函〔2016〕261号)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贵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徐 昊(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 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胡连生(市编委办副主任)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调研员)
何庆生(市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
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宏清(市农委总畜牧师)
周 勤(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刘 敏(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付 荣(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管执法队队长)
殷晓红(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罗 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赵 称(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贵林(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宋旭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守明、何庆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工作需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指导和统筹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有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函〔2016〕261号)文件各项措施及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我市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编委办。
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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