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9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06-08 发布时间: 2017-06-09 00:02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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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91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函〔2016261号)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贵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徐昊(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鹏(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旭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员:胡连生(市编委办副主任)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调研员)

何庆生(市发展改革委总规划师)

李乐启(市公安局副局长)

麻晓刚(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宏清(市农委总畜牧师)

勤(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敏(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龚新民(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荣(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市场监管执法队队长)

殷晓红(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称(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贵林(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宋旭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守明、何庆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有工作需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指导和统筹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需由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全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地、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联席会议有关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联席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函〔2016261号)文件各项措施及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我市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有关成员单位要抓好贯彻落实,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和工作落实情况,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2017年6月8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编委办。

省盐务管理局贵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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