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办函〔2017〕8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7-05-23 发布时间: 2017-05-23 19:41
文件有效性:

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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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784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精准开展

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523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

劳务人员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按照《贵州省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方案》精神,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和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总体奋斗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社会公益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宣传发动与个人需求相结合、跨省输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确保2017年输出1100名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稳定就业,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精心统筹安排。

按照“立足本地、优质输送”的原则,把有组织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作为当前我市开展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规范我市医院护工市场、家政服务市场,通过资源整合、强化培训,提高输出针对性,指导医院、养老院、家政企业使用经培训的劳动者从事病员陪护和家政服务。各区(市、县)政府要对照大扶贫的要求,精准收集就业需求人员的培训意愿和求职意愿,扩大定向培训、定点输出,逐步建立我市公立医院护工公司化管理、规范化使用的模式,并促进养老护理业和家政服务行业向专业化迈进。

(二)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择优选定培训机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择优选定一批培训质量过硬,社会反响好的培训机构开展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培训,并积极做好指导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经公开招标确定的政策性补贴培训机构名册提供给各相关部门作为组织实施培训的参考机构,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也可根据任务和要求自行按程序选定培训机构实施。

2.精准确定输出方向和培训对象。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要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汇总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岗位信息,组织好培训报名登记和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服务,提供“一对一”的宣传和指导,做到人岗相适,以岗定培。要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采取进村入户、逐一走访、现场摸排等方式,精准摸清农村贫困劳动力的基础信息和培训、求职意愿。

3.规范开展职业培训。

1)培训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根据报名登记情况,依托培训机构就近就地采取订单式、定岗式规范化培训。应组织参训人员到二甲以上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或到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同时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用工输出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培训后的人员推得出、留得住。

2)培训方式。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护工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师》等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为基础,结合市场实际用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师资、培训效果四落实。培训机构应选好配强师资,加强实操培训,并统一安排学员食宿,确保学员培训质量。

3)课程设置。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课程,每天培训68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45分钟,培训全程采用普通话教学。以实操能力培养为重点,实操课时与理论课时比例不低于6:4。培训内容含基本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基本素质培训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沟通技巧、人文关怀、卫生常识、家用电器使用等。专业技能培训根据服务类型分类实施。

4)培训补贴标准和资金使用。培训补贴根据省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次培训输出项目实行的特殊补贴政策执行。补贴标准为:招生宣传组织费每人40元,书本费每人50元,学员交通费每人80元,课时费每人每课时4元(含教师课酬、耗材等)。培训机构统一安排学员食宿费每人每天60元。技能鉴定费每人120元。由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性补贴培训机构实施的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规定列支。体检费由培训实施所在地的同级财政安排资金据实给予不超过每人150元的体检补贴。

5)培训质量考核。在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协议中,明确将培训总资金的30%预拨培训机构用于启动培训工作;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实际结业人数拨付40%补贴;培训后6个月内就业的拨付剩余30%补贴。其中招生宣传组织费、书本费和食宿费按照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90%以上的实际人数拨付,个人出勤率低于90%不予拨付,送往培训学校的单程车费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按规定核拨。每班学员不超过60人不低于30人,培训教师不少于2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在培训结束时,要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根据培训对象反映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6)培训监管。对培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通过跟班督促、普遍检查、随机抽查、培训过程拍照摄像、远程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督,严防虚假培训、掺水培训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要强化过程监督,保证培训的合规性、有效性和资金安全,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准开展劳务输出。

1.选定人力资源公司。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选定12家本市的优质人力资源公司,具体承担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输出工作。所需职业介绍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规定列支。

2.确定输出渠道。充分考虑护工、家政等劳务人员的就业意愿和市场需求,兼顾北京和省外其他发达城市对高素质护工、家政人员的需求,要积极主动联系北京和省外其他发达城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采集辖区内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居家保洁等服务性岗位信息,提高有序输出的数量和质量。

3.劳务匹配对接。要根据收集整理的企业用工需求和护工、家政等劳务人员的就业意向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护工、家政等劳务人员培训和输出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训人员和接收企业匹配成功达成转移就业意向后,统一组织输送至相关企业和岗位上岗。

(四)精准做好跟踪服务。

要全面加强管理、做好跟踪服务,精准掌握输出对象的入职(在职)情况、薪酬待遇、岗位和流向变化等动态信息。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确保就业后的跟踪服务信息采集,特别是稳定工作一年及以上人员的信息。对输出到北京和省外其他发达城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一次性给予人力资源公司400/人的跟踪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以政府购买输出成果的方式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商务、民政、教育、扶贫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各区(市、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科学安排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培训输出工作并指导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按照明确分解的培训输出任务,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口指导区(市、县)业务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资金。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公司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岗位信息、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情况,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2.加强沟通协调,收集挑选一批岗位适合、管理规范、责任感强的企业,对培训后的人员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对市场已收集招聘企业的岗位进行梳理,筛选出合适的岗位,扩展护工、家政等劳务人员的求职选择范围。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落实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维护转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3.制定劳务输出跟踪服务管理办法,指导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做好用工对接、人员输送、合同签订等工作,同时做好输出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管理,建立输出人员详细的就业台账,确保在就业后12个月内按月报告输出人员的就业和薪酬情况。(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4.摸清我市各医院护工需求数量和工资价位,指导建立规范的医院住院病人陪护市场,搭建护工与病患等人员间的供需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政府)

5.摸清我市各家政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用工需求数量和工资价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公司招用已培训人员,向专业化迈进并规范用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6.精准提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及需求,承担贫困劳动力部分培训及相关资金。(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7.鼓励市内各院校积极承接培训,指导各院校做好培训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实行清单管理。

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力争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确保20179月底全面完成培训输出任务。各相关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指导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公司做好职业培训、用工记录和劳务输出信息的统计整理,建立劳动力培训、就业等工作管理台账,形成工作简报,按月汇总上报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何英;联系电话:88129021)。

(四)强化督促指导。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商务、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件:1.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2017年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任务分解表

   ()

附件1

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

劳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做好我市精准开展有组织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贵阳市精准开展培训输出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海(副市长)

副组长:沈  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鸿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陆  明(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刘  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崇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  剑(市扶贫办副主任)

        张太炳(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刚(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韦鸿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不定时抽调人员到办公室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工作需要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代章。

抄送:市委组织部。

  (共印5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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