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7〕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7-03-21 | 发布时间: | 2017-03-21 23:2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筑府办函〔2017〕3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贵阳市水环境质量
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16〕2号),贵阳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刻制“贵阳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和“贵阳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自2017年3月23日启用。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略)
2017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纪委,市委各部委。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贵阳警备区,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3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