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9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12-02 | 发布时间: | 2016-12-02 19: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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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9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
《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
“竞争入围”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委《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竞争入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
“竞争入围”工作方案
为打造产业发展、生态改善、社会和谐、乡风文明、基础牢固的美丽乡村示范点,形成高一格的贵阳美丽乡村升级版,确保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竞争入围”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竞争入围”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贵阳市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竞争入围”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玉海(副市长)
副组长:刘小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 平(市农委主任)
唐慧荣(市农委党委书记)
成 员:郝天宝(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李建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会计师)
周文捷(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韩 梅(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敖 俊(市生态文明委总工程师)
胡 欣(市规划局副局长)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昌顺(市交委副主任)
彭玉荣(市农委副主任)
王 波(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程 宁(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秋辰(市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计分组和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负责邀请“竞争入围”参会专家并发送邀请函,做好“竞争入围”会场布置及资料准备工作,通知有关区(市、县)汇报人提前到场,确保“竞争入围”工作有效衔接。计分组负责收齐各区(市、县)的专家评分表并对评分进行汇总和计算最终成绩,公布各申报点得分。后勤保障组负责宣传及会务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如有需要,由市农委代章。
二、成立“竞争入围”专家组
由市级部门或科研院所的行政干部(占30%)、技术专家(占70%)共11—13人组成专家组,对参与竞争的申请点进行评审。(专家组名单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一)资料准备阶段。
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二)资料报送、初审阶段。
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27日。
(三)竞争入围专家评审阶段。
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
(四)竞争入围结果公示阶段。
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日(公示期3天)。
(五)下发正式文件。
2017年1月15日前。
四、评审工作流程
(一)初审。
参与“竞争入围”的区(市、县)按照《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竞争入围”细则》(附件1)要求进行资料准备,并按时间要求报市农委,由市农委进行资料初审。初审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委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初审入围按2016年目标数原则上不超过200%入围,即80个。
(二) 专家评审。
1.“竞争入围”区(市、县)对每个申报点实行独立汇报,每个申报点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由专家组对申报点实行单独评分。
2.“竞争入围”区(市、县)按评分内容进行汇报,对重点内容进行阐述,并向专家组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汇报完毕后,专家对申报点进行独立评分,将评分表交计分组。
4.计分组收齐所有专家评分表后计算最终成绩交专家组组长签字后,由参会领导现场公布成绩。
5.分值公布后汇报人退场,进行下一场汇报。
(三)结果报送。
原则上最终确定60个提高型示范点,公示后上报市政府行文下发。
五、其它要求
(一)有关区(市、县)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研究,提供详实的支撑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进行通报。
(二)有关区(市、县)需准备纸质汇报材料15份(或PPT汇报材料)、支撑材料1份供专家审阅,汇报人需提前20分钟到场。
(三)有关区(市、县)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汇报。
(四)到会专家要根据《评分表》及评分内容,公平、公正地进行独立评分。
(五)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不得弄虚作假,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附件:1.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竞争入围”细则
2.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申报表
3.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申报评分表
4.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汇总表
附件1
贵阳市2017年度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
“竞争入围”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成更高水平小康,打造设施完善、产业发展、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高一格的贵阳美丽乡村升级版,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美丽乡村“提高型”新增示范点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各申请点之间具有可比性,同质竞争。同时,对竞争条件、评判指标等设置力求简明规范、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2.竞争择优。美丽乡村“提高型”新增示范点实行竞争机制,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对入选市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实行奖补,使资金分配真正建立在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上,做到“公平竞争、好中选优”。
3.全面统筹。以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为重点,按照渠道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部门资金,同时鼓励区(市、县)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关系),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
4.激励先进。以美丽乡村“提高型”示范点为重点,发挥示范点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使各村相互借鉴,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工作局面。
三、参与竞争对象
1.《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筑委厅字﹝2016﹞13号)中美丽乡村示范带(精品升级版示范带、提高型示范带)范围内的村寨。
2.按照“五靠优先”,即靠近市级以上示范小城镇、重要景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省级农业园区核心区、民族村寨的原则,能实现融合一二三产发展的村寨。
四、资料准备
参与“竞争入围”的区(市、县)应准备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点规划文本及批复。
2.申报点实施方案。
含建设项目、资金整合计划、美丽乡村宣传计划、建后管护制度;
3.支撑材料。
由县级部门出具的六项行动计划完成证明、获得称号证书、美丽乡村建设申报事项公示照片、以户为单位与村民签订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承诺书或相关协议等证明,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规划文本原则上准备3套,实施方案原则上准备20本,其他支撑材料准备1套。
五、公开竞争程序
1.竞争排序。
市农委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专家组,对参与竞争的申报点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规则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按最终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示范点入围名单。
2.公示结果。
根据得分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竞争结果。
抄送:市文明办。
(共印5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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