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6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9-27 | 发布时间: | 2016-09-27 23:28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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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6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2016年贵阳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
《2016年度贵阳市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1亩
优质农田建设计划分解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部令第6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16年贵阳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016年度贵阳市为就地脱贫人口每人整治亩优质农田建设计划分解表》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筹安排,保障重点
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主要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和扶贫开发用地、社会民生用地、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用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用地和大健康产业等用地。
二、国家、省预留计划使用要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铁路沿线综合开发利用使用预留国家计划指标;交通、水利、能源、军事建设等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使用省级预留计划。
三、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一律不得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用地指标。
2016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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