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办函〔2016〕11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7-08 | 发布时间: | 2016-07-08 23: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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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办函〔2016〕11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贵阳市
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推进贵阳市现代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贵阳市现代
服务业“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十百千”工程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推进服务业“十百千”工程作为贵阳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开发区等特定区域,兼顾各地区产业发展优势,围绕服务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在大数据信息服务、大健康服务、文化旅游、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物流、金融、会展等领域择优筛选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业集聚化、规模化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产业集群,不断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重点推进建设列入省重点的20个配套齐全、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培育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到2017年,全市20个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850亿元以上,各类集聚区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逐步提升形成;到2020年,全市20个集聚区营业收入达到1100亿元以上,基本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体系。
同时,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尽快将观山湖区打造成为全省水平领先、辐射带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力争到2017年,观山湖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
各区(市、县)要进一步注重搭建投融资、科技信息、商务服务、政务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完善集聚区综合配套功能,降低商务成本和行政成本,增强对服务业企业的集聚能力和支撑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鼓励以商招商,使企业成为集聚区建设发展的主体力量。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推动关联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研发机构和行业协会等规模集聚,拉长产业链条,形成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
(二)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各区(市、县)要加大力度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以商标、商号为纽带,开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打造一批支撑服务业发展、国内行业领先的企业集团;并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大企业。建立服务业龙头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动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沟通,积极开展服务业企业的上规入统试点工作,使全市范围内服务业上规入统企业代表性更强、结构更优;并加强对服务业企业代征代缴工作的管理和培训,帮助核定代缴税与代汇总销售额之间数据的真实性,对服务业企业因成立管理公司增加的税务成本进行审核,给予相应补助。
各区(市、县)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的统筹和安排,深入企业,扎实做好服务工作,逐步推动、引导各种新业态企业积极上规入统,不断扩大规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在2016年,全市实现新增限额以上商业企业1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0户以上。
(四)推进各区(市、县)服务业加快发展。
各区(市、县)要按照功能定位,在全市统一定位和布局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加强对服务业企业运行的监测调度,进一步推动本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贵阳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和调度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区(市、县)要同步建立相应的协调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服务业发展工作,做好本地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项目的服务工作,尤其是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服务,定期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二)优化发展环境。
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准入门槛,降低服务业企业融资成本,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行业进入的行政管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金融、教育、文广、卫生、体育、民政、城管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要抓紧研究和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三)加大资金扶持。
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纳入“十百千”工程的示范区、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对示范区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和集聚区编制发展规划给予10-15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四)加强督查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加强监测运行调度,会同市督办督查局结合目标责任和任务要求,对每一阶段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对推逶塞责、应付了事,不按时限和要求完成任务,严重影响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程序进行问责。
附件:1.贵阳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6年贵阳市服务业行业企业拟新增上规计划表
3.2016年贵阳市各区(市、县)服务业发展目标表
4.2016年贵阳市各区(县、市)服务业企业拟新增上规计划表(附表略)
附件1
贵阳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少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刘春成(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谭承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义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显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陆 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米溪平(市科技局调研员)
冯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涂 波(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副主任)
卿 峰(市公安局反恐支队内保大队副大队长)
方军祥(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郑 彪(市民政局副局长)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红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谯运清(市生态文明委总经济师)
冯晓伟(市城乡规划局总建筑师)
刘 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 林(市交委副主任)
李江生(市农委副主任)
刘桂均(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刚(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 缨(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 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王 勇(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蒋春光(市工商局副局长)
殷晓红(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金 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宏春(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简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周志勇(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雪梅(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由程雁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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